粤技服〔2022〕20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首批部门行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分支机构属地备案工作的函》(中就培函〔2020〕54号)、《关于做好第二批部门行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分支机构属地备案工作的函》(中就函〔2021〕61号)、《关于做好第三批部门行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试点工作的函》(中就培函〔2022〕7号)、《关于做好第四批部门行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试点工作的函》(中就培函〔2022〕52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发布的行业部门驻粤分支机构在我省的落地备案工作,结合我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遴选实际情况,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机构分类
根据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发布的行业部门及其驻粤分支机构名单,分为两类:
(一)列入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发文名单,已获得备案函的行业部门驻粤分支机构(后文简称第一类机构)。
(二)列入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发文名单,但尚未获得备案函的行业部门驻粤分支机构(后文简称第二类机构)。
二、申报职业(工种)
申报职业(工种)需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发文名单中行业部门驻粤分支机构的职业范围内,并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申报工种。
三、申报要求
(一)分支机构应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证照齐全,并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发文名单中,得到行业部门的正式授权。
(二)分支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含网上舆论范围),财务运行状况良好,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不以开展人才评价为盈利目的,自愿接受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管。
(三)符合《行业部门驻粤分支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附件1)的要求。
四、申报流程
(一)申请时间。符合申报条件的驻粤分支机构在2022年11月18日前,向省技能中心直接提交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要求和提交方式。备案申请材料清单和要求以及相关材料详见附件1、2、3。所有申请材料均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提交。第一类机构通过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网站(网址:https://hrss.gd.gov.cn/ztzl/gdjnrc/)的“评价机构备案申请”栏目提交申请;第二类机构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申请。邮箱地址:jnzx_linjunrong@gd.gov.cn。
(三)资料受理。省技能中心受理申请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资料完整性后,通知申请机构受理结果。
(四)评审和公示。省技能中心组织专家采取书面评估和口头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遴选,评审通过的机构,报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向社会公示。
(五)结果确认。
第一类机构评审通过且经公示无异议的,将作为我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由省技能中心出具备案函,完成备案手续。
第二类机构评审通过且经公示无异议的,评审结果将报送至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待其为分支机构所属的行业部门出具备案函后,评审通过的驻粤分支机构将作为我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备案范围以已通过公示的评审结果为准,由省技能中心出具备案函,完成备案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需由备案行业部门主体与驻粤分支机构共同发放,证书格式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样式及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鉴发〔2021〕1号)中的参考样式(二)进行制作,并共同承担评价质量和相应责任。
(二)我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管理实行“一次备案,全省有效”。为有序推进,统筹管理,每个行业部门原则上确立1家驻粤分支机构。在备案的职业(工种)范围不重复的情况下,可增加驻粤分支机构备案数量。
六、联系方式
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可联系省技能中心技能等级科。联系人:林俊荣,电话:020-83310037。
附件:1.行业部门驻粤分支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docx
2.广东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备案申请表(行业部门驻粤分支机构).docx
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