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直各有关单位、中直驻粤各有关单位、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对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示范带动作用,选拔世界技能大赛优秀选手,建设高素质的“广东技工”劳动者大军,为我省高质量发展和制造业当家提供技能人才支撑,省人民政府决定举办广东省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产业导向。坚持制造业当家,紧密围绕广东高起点培育发展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的需求,发挥竞赛带动效应,建设高素质的“广东技工”劳动者大军,推动广东技工与广东制造共同成长,充分发挥技能人才在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
(二)坚持开放办赛。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办赛模式,在赛场同步搭建技能展示、技能合作、技能练兵、技能互动体验平台,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支持、参与办赛,推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技能交流与合作。
(三)坚持公平公正。对接世赛先进标准,借鉴世赛、国赛办赛理念和办赛模式,科学制定竞赛技术规则,严格控制技术标准和评判等关键环节,加强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二、竞赛安排
(一)竞赛项目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和我省新职业、新业态,共设置92个比赛项目(含世赛选拔项目、国赛精选项目和省赛新职业项目,并保留部分第一届国赛精选项目,详见附件)。其中,40个项目集中在深圳市大型会展中心举行,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具体承办;52个项目分散举办,由相关实施保障单位分别组织实施。
(二)时间安排
1.分散比赛项目举办时间:2023年4月中旬;
2.集中比赛项目举办时间:2023年5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参赛方式
各地级以上市按照属地原则以市政府名义组队参赛,驻穗省属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分别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组队参赛。每个项目1个名额,各地、各部门可通过举办选拔赛等方式确定本参赛队选手名单。
(四)报名条件
凡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具有广东户籍或在广东学习或工作满1年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赛。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不再以选手身份参赛。其中,世赛选拔项目选手应为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飞机维修、数字建造、制造团队挑战赛、增材制造、机电一体化、水处理技术、工业设计技术、工业4.0、光电技术、机器人系统集成、信息网络布线、云计算和网络安全等13个项目选手为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国赛集训选拔
本次大赛,同时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全省选拔赛任务。世赛选拔项目前3名(团队项目前2名)选手将入围第47届世界技能大赛省集训队,经过后续集训选拔考核,每项目第一名的选手将代表广东参加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第47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国赛精选项目按照人力资源射虎保障部分配的参赛名额直接选出优胜选手参赛(新职业赛项由2021年广东省新职业技术技能大赛优胜选手代表参赛;烹饪(中餐)项目选手从第五届粤港澳大湾区“粤菜师傅”技能大赛中式烹调师项目广府菜、潮汕菜、客家菜三大菜系中产生,各菜系前2名组成省集训队,经过后续集训选拔,依照分配名额产生参赛选手)。相关集训保障单位要做好选手强化训练工作。
三、表彰奖励
(一)颁发奖牌和证书
对各项目获得前3名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相应颁发金、银、铜牌(选手排名原则上不并列),对其他排名在参赛人数前50%选手颁发优胜奖。对集中比赛项目,授予各参赛代表队1名优秀参赛选手“参赛队最佳奖”,授予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参赛队各1名参赛选手“粤东粤西粤北之星”,分别由各参赛代表队提名并报请组委会决定后,颁发荣誉证书(上述两项奖项不重复授予)。
(二)授予“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
对各项目获得前2名的职工选手(少于15个参赛队项目的第1名),授予“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
(三)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对各项目获得金、银、铜牌的选手,按规定颁发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获得优胜奖的选手,按规定颁发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四、组织工作
广东省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由省人民政府主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深圳市人民政府联合承办,深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实施保障单位等单位协办。
在省人民政府领导下,成立广东省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负责统筹决策和部署推动赛事各项重点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设综合协调组、技术工作组、监督仲裁组、宣传指导组、安保防疫指导组等。
集中比赛项目由深圳市人民政府负责成立执行委员会(简称执委会)并设立相应工作组,落实赛事组织协调、技术实施、开闭幕式活动、后勤保障、健康安全服务保障等工作。分散比赛项目由实施保障单位成立相应组织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五、技术工作
(一)组委会牵头负责赛事技术工作,主要包括:负责编制竞赛技术规则;提出各项目裁判长及裁判长助理人选;组织编制各项目技术工作文件并开展命题工作;对竞赛各环节技术工作提出规范要求;指导协调执委会及各分散项目实施保障单位组织开展技术对接、赛前培训等技术和赛务保障等。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执委会具体落实集中比赛项目各项技术工作,主要包括:组织技术对接、赛前培训;组织落实竞赛所需场地及设施设备等各项技术和赛务保障;在组委会指导下,做好大赛系统报名和分数录入工作,提供系统使用保障环境;具体落实竞赛报名工作;及时妥善处理赛场突发情况等。分散比赛项目由实施保障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六、有关要求
(一)本次大赛是贯彻落实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坚持制造业大家,服务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重要行动,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完善选手的选拔机制,拓宽参赛范围,加大各方面参与力度,公平公正开展本地、本行业选拔,成立参赛代表队。比赛期间,严格做好本参赛代表队人员管理,遵守比赛各项规定,确保大赛顺利进行。
(二)大赛不收参赛费,参赛代表队往返交通、食宿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费用,由参赛代表队自行承担;大赛期间裁判长及助理、第三方裁判员的食宿费、劳务费由实施保障单位负责;企业或社会组织自愿赞助广东省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的,应严格执行相关财务规定和制度;组委会授权执委会组织实施并统一管理社会赞助工作。分散比赛项目可参照执行。
七、联系方式
(一)组委会综合协调组
联系人:赖秀珍
电 话:020-83335373
邮 箱:rst_zjc@gd.gov.cn
(二)组委会技术工作组
联系人:吴权、黄伟白
电 话:020-83185010
邮 箱:jnzx_jnjs@gd.gov.cn
(三)深圳市执委会
联系人:王建
电 话:0755-88123355
邮 箱:sz_skills@hrss.sz.gov.cn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