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粤港澳大湾区劳动争议调解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研究
采购方式:参照政府采购方式进行竞争性择优遴选
预算金额:¥228700元(大写:贰拾贰万捌仟柒佰元)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2月
二、采购需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十四五” 规划》和《深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合作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战略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要求,搭建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劳动争议协同治理服务平台,开展劳动争议调处机制改革创新试点,探索跨境劳动争议替代性解决机制,打造与港澳和国际接轨的劳动争议速调快裁服务模式,促进粤港澳三地劳动纠纷处理衔接。
通过研究,推动完善粤港澳大湾区劳动争议调解机制,研究制定大湾区9市涉港澳劳动争议调解规则,规范涉港澳劳动争议调解。
三、申请人(机构)的资格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从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相关理论研究,理论基础扎实、研 究经验丰富、研究成果突出。
3.项目负责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具有副高(含)以上职称;为省级以上人才计划入选者、荣誉称号获得者等知名专家;有丰富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相关理论研究经验且从事相关实践工作不少于10年。
4.团队研究实力较强,主要研究人员不少于3人,均具有硕士以上研究生学历;具备开展研究工作所需的必要条件;项目负责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5.研究方案提出的研究目标明确且符合课题开展预期目的;研究思路清晰、内容具体、重点突出;研究方法科学,技术路线合理;研究基础扎实、力量较强;研究经费预算合理。
6.团队须符合保密、回避等相关要求,且5年内不能作为课题成果转化应用的承接单位。
四、课题项目申请书提交
填写《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委托开展课题项目申请书》(可附相关材料),申请书封面加盖单位或部门公章,一式五份以邮寄方式提交。
五、公告和申报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如截止期满申报者不足3个,申报期限延长5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调解仲裁处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教育路88号劳动大厦212房
项目联系人:万先生,傅先生
电 话:020-83336556,83188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