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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暨特级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了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1和2。
公示期为2025年5月30日至6月6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反映。(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83号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技工教育管理处;联系电话:020-83183617、020-83133970)。来电或来信请用真实姓名、身份并附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附件2:2025年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拟推荐人选公示.docx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