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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全省求职能力实训师资培训班学员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2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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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各高校等其他社会人士: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进青年求职能力实训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42号)和《关于印发<求职能力实训师资管理指南(暂行)>的通知》(中就培函〔2024〕3号)要求,2024年我省计划集中培训一批青年求职能力实训的师资队伍,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和就业困难青年等重点群体提供就业指导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首期培训班:11月11日至18日,11月10报到,11月19日上午返程。二期培训班:11月20日至27日,11月19报到,11月28日上午返程。

  (二)地点:佛山南海利泰皇冠假日酒店(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环岛南路20号)。

  二、培训内容

  介绍求职能力实训营项目有关情况,解读求职能力实训内容及教学方法,学习有关职业指导或求职工具的教学及运用(课程安排见附件2)。

  三、培训和考核形式

  培训班实行小班化封闭教学,培训周期为8天,全天授课,每班不超过30人。

  培训采用全程互动式教学方法,辅以集中训练和培训实践为主的讲授、示范、练习以及分组讨论、案例分析、角色扮演、头脑风暴等。通过进行试讲、笔试,对参训学员掌握求职能力实训课程内容、教学方法以及课程设计的情况进行系统考核。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满分100分)且试讲成绩为4.0分以上(满分5分)视为合格,成绩合格可颁发《求职能力实训师资培训结业证明》。

   四、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训学员的食宿费、培训费和资料费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承担,交通费用由所在单位或派出单位承担。

  五、培训对象及招募条件

  (一)培训对象

  1.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员。

  2.具备专业能力的高校教师等其他社会人士。

  (二)招募条件

  有愿意承担求职能力实训教学任务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以向所在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1.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素养高尚,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讲师职责。

  2.积极的工作态度。热爱就业服务工作,遵守求职能力实训工作规范,具备良好的沟通表达、团结协作、为人师表等素养。能服从主管部门统一调配、派遣,承担授课、质量监督、后续服务等工作。

  3.丰富的工作经验。拥有职业指导师(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及以上技能证书的,从事职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等就业服务相关工作5年以上的,优先推荐。

  4.优秀的教学能力。具有培训相关的教学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自我调控和自我反思能力。善于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具备持续学习和创新研究的能力。

  5.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稳定的情绪和积极的心态,能迅速适应不同实训营的环境、把握学员特征,理性看待课堂教学反馈和评价并积极追求卓越,能保持细心、耐心和爱心地完成教学和服务工作。

  经培训班授课培训师及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员共同组织面试选拔,公示择优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师资培训。

  六、招募时间及方式

  请填写《申请入学登记表》(详见附件1),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于2024年10月30日前发送至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报名邮箱(详见附件3)。


附件:1、申请入学登记表.doc

      2、培训班课程表.docx

      3、各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系方式.docx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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