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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广东省消毒员职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名单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2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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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人社函〔2023〕103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我省消毒员职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专场遴选评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厅组织完成了消毒员职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专场遴选评审工作。经公示无异议,确定广州广电城市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机构具备我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备案资质,同意其进行备案。

  经我厅备案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可以在全省各地市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其评价结果纳入当地人才统计,享受属地人才激励政策。各地要积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指导评价机构规范开展评价活动。遵循“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经备案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承担评价活动主体责任。对违规失信、恶意竞争、管理失序的机构,我厅将核实后取消其备案资质。


  附件:广东省消毒员职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名单.docx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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