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技服〔2024〕24号
各地级以上市职业技能评价指导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省产教评技能生态链评价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务管理工作,现将《广东省“产教评”技能生态链评价机构开展自主评价考务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各单位在执行过程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中心反馈。
联系电话:020-83311656,83311703;地址:广州市惠福东路546号5楼考务管理科,邮编:510115。
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
2024年4月2日
广东省“产教评”技能生态链评价机构开展自主评价考务工作指引
根据《关于印发〈“产教评”技能生态链评价机构开展自主评价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粤技服〔2023〕53号)(见附件1),为了规范“产教评”技能生态链评价机构开展自主评价业务,特制订本考务工作指引,具体内容如下:
一、设置考核评价场地
“产教评”技能生态链评价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机构”)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设置链内考核评价场地(以下简称“考场”)。
(一)基本要求
1、评价机构可利用自身场地、链内企业、链内公共实训基地以及链内合作院校作为考场。
2、评价机构将考场设置情况通过工作方案向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技能中心”)报备(见附件2),省技能中心将联合考场属地职业技能评价指导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二)具体流程
1、签订考场使用协议
评价机构利用自身场地以外的场所作为考场的,需签订考场使用协议,明确考试实施期间双方的责任义务,落实好安全生产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要求。
2、考场设置要求
(1)考场的建筑、安全、照明、消防等有相关安全生产制度且符合国家规定。
(2)考场应设置考务办公室、候考室等,考场能与非考场分开,考试期间能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出入。
(3)考场应根据评价具体要求设置,有符合考试所需的考核场地,例如计算机设备、实操工位、综合评审教室等。
(4)考场应配备视频监控设备,并在评价期间实现对所有考场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监控和录像,具体可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技能人才评价考场视频监控工作的通知》(粤技服〔2022〕223号)(见附件3)执行。
3、考场分类
(1)纸笔考试考场:选用标准教室或会议室。
(2)机考考场:选用具备线上考试能力的计算机教室。
(3)技能操作考场:有满足操作技能评价需要的场地、设备,设备仪器完好(性能正常,且精度在要求范围内),考试所需工卡量具、原材料齐全。
(4)综合评审考场应安静、整洁,符合评审要求。
(三)人员配置要求
(1)考务人员。其中考场负责人和考务管理员原则上由评价机构在岗职工担任。
(2)内部质量督导员(以下简称“内督员”)。由评价机构或链内企业职工担任,具体可参照《广东省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工作实施细则》(粤技服〔2021〕18号)(见附件4)执行。
(3)考评人员。其中考评员可选择已掌握相应技能及考评方法的生态链内企业职工担任;高级考评员可选择生态链内企业生产一线技术负责人、一线高级或资深工程师以及生态链内企业认可的有资格担任考评工作的人员担任。
上述三类人员由评价机构统一培训、发证,录入广东省集中式人社一体化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系统”)后统一使用,均要求持证上岗。
(四)考务管理制度要求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考场守则、考生须知、考场违纪舞弊处理规定;
(2)考评人员、考务人员、内督员管理及工作规范。
上述管理制度可参照模板(模板见附件5-9)结合实际来制定,在工作方案中提交。在考试期间须张贴在试室明显位置。
(五)考务信息系统配置要求
评价机构要使用具备考生报名、考场安排、内督员安排、考评人员安排、成绩管理、证书打印等功能的考务管理信息系统,开展日常考务全程信息化管理工作。理论考试原则上要求使用无纸化考试平台。无纸化考试平台应具有易支持、易使用、易维护、高稳定、防作弊的特点,答题过程中内容实时保存,不受断网、断电等影响。
二、组织申报
(一)发布评价公告
评价机构根据技能人才培养需求,按年或按季度制定并发布本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可开展评价的职业(工种)和级别、申报条件及评价方式;
2、评价时间安排及报名时限;
3、认定流程、评价考场信息、联系方式等。
(二)资格审核
评价机构根据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审核参评人员的申报资格。申报材料依据申报条件要求提交(模版见附件10)。
(三)考评人员、内督员准备
根据评价范围和计划,提前确定好考评人员和内督员名单。
(四)报备评价计划
确定参评人员信息后,至少在考前5个工作日通过“监管系统”向考场所属地职业技能评价指导机构报备评价计划,报备内容包括考生信息、考场考务安排、考评人员安排、内督员安排以及评价方式等。
三、评价实施
(一)考前准备
1、考场准备
(1)根据需认定职业(工种)备料单提前准备设备和材料,安装及调试考试软件、布置好工位,做好设备检测、网络保障。
(2)在试室明显位置张贴考务管理制度。
(3)技能操作认定涉及多个区域的,进行规划布置,区分候考区和考试区。
2、试题准备:抽题组卷、试卷打印封装、试卷保密保存。
3、人员准备:检查各类工作人员到岗情况,开展工作人员考务培训。
(二)组织实施
按照评价计划,组织实施考试。
1、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评价;
2、考务人员负责评价过程考务管理工作;
3、考评人员负责维护考场纪律和考试评审工作;
4、内部质量督导员负责认定过程质量督导;
5、应如实做好考场记录和考生签到(模版见附件11-12)。
(三)阅卷评分
1、阅卷评分指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过程、工件、成品、试卷等进行成绩评判、确定的行为,一般分为评价后统一阅卷评分和评价时即时评分。
2、阅卷评分工作由考评人员具体承担。
3、汇总考生考试成绩,考场负责人、考评人员,考务管理员签字确认。
四、公示结果
评价工作结束,评价机构应在参加评价的生态链企业内对评价结果完成不少于5个自然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应于评价结果公示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监管系统”向考场所属地职业技能评价指导机构报备评价结果并生成证书号。
五、证书核发
评价机构按要求通过“监管系统”报备证书数据,证书数据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技能人才工作网” (http://zscx.osta.org.cn) 可查询后方核发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六、档案归档
评价机构应认真做好评价工作过程资料(含视频录像)归档管理工作,评价过程纸质材料保管不少于3年,电子材料不少于 5年,确保评价过程和结果可追溯、可倒查。保存期满需要销毁的,由评价机构进行台账登记并统一销毁。
附件:1、关于印发《“产教评”技能生态链评价机构开展自主评价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粤技服〔2023〕53号).pdf
3、《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技能人才评价考场视频监控工作的通知(粤技服〔2022〕223号).pdf
4、《广东省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工作实施细则》(粤技服〔2021〕18号).pdf
8、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内部质量督导员管理及工作规范.docx
10、广东省“产教评”技能生态链评价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