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引领带动作用,推动我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我厅定于2025年4月举办广东省第四届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举办一届精简、安全、高效的全省职业技能大赛,选拔一批优秀高技能人才,备战参加全国技能大赛,展示我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成效。健全职业技能竞赛体系,推动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评,提升技能竞赛工作水平。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更多青年学习技能、投身技能,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二、竞赛安排
(一)大赛时间
2025年4月14-20日。
(二)比赛地点
本次大赛采取“集中+分散”的方式举办,比赛项目统筹分类在16个分赛点单位分别举办,并由分赛点单位会同相关实施保障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和提供技术支持(详见附件)。各分赛点自行举行开赛仪式,本次大赛闭幕式集中在广东省机械技师学院举行。
(三)竞赛项目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或国赛)暂定项目和我省申报的世界技能大赛(以下简称世赛)新赛项等,本次大赛共设置101个比赛项目。本次大赛同时作为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全省选拔赛,最终参加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的赛项以国家人社部公布的项目为准。
(四)参赛方式
各地级以上市按照属地原则组队参赛,驻穗省属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分别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组队参赛。各代表队每个项目限报1名参赛选手(团队项目为1队)和1名裁判员;其中国赛精选项目,各地级以上市参赛队可增派1名企业职工(增派人员不属于院校职工)参赛。各地、各部门可通过举办选拔赛等方式确定本参赛队选手名单。大赛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
(五)报名条件
凡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具有我省户籍或在我省学习、工作满1年的人员均可报名参赛。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赛选手仅能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学习)单位所在地之一参加选拔。其中世赛选拔项目选手应为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飞机维修、数字建造、制造团队挑战赛、增材制造、机电一体化、水处理技术、工业设计技术、工业4.0、光电技术、机器人系统集成、信息网络布线、云计算和网络安全等13个项目选手应为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零售、数字交互媒体设计项目按世赛有关要求执行)。国赛精选项目选手应为相应职业的从业人员。
三、表彰奖励
(一)颁发获奖证书
1.对各竞赛项目获得前3名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相应颁发金、银、铜奖获奖证书,选手排名不并列;排名在参赛人数前50%的其他选手颁发优胜奖证书,其余参赛选手颁发参赛证书。对获得金、银、铜奖选手的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2.授予各参赛代表队1位优秀参赛选手“参赛队最佳奖”,由各参赛代表队提名并报请组委会决定后,颁发荣誉证书。
(二)授予“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
对国赛精选竞赛项目,参赛选手在30人以上(含30人)的,其获得前2名的职工选手;参赛选手在15人(含15人)以上至29人的,其获得第一名的职工选手;以及在团队赛项中获得第一名的职工选手,授予“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不重复授予)。
(三)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请认定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
对各竞赛项目获得前3名的选手,按规定核发相应职业二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排名在参赛人数前50%的其他选手,按规定核发相应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专业技术类4个竞赛项目获得前3名的选手,按程序向相关评价机构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等级(或工程师职称);排名在参赛人数前50%的其他选手,按程序向相关评价机构申请认定初级专业技术等级(或助理工程师职称)。
四、组织工作和技术保障
(一)大赛组委会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作为大赛主办单位,牵头成立广东省第四届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负责统筹决策和部署推动赛事各项重点工作。组委会下设综合协调组、技术工作组、监督仲裁组、宣传指导组等四个工作组,负责落实赛事各项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负责牵头协调推动落实有关具体工作。组委会及工作组人员名单等另行通知。
(二)办赛工作机构
各分赛点单位、实施保障单位负责成立相应工作组,落实分赛点组织协调、项目技术实施、后勤保障、健康和安全服务保障等工作。
1.各分赛点单位:牵头负责落实竞赛场地、做好赛点场地总体布置工作;沟通协调相关比赛项目实施保障单位,做好赛场供水、电、气、空调、网络及竞赛区外其他设施设备安装调试;负责分赛点参赛队伍后勤保障、健康和安全服务保障工作等。
2.各赛项实施保障单位:具体落实比赛项目各项技术工作,主要包括:组建各项目技术支持保障团队和项目联络员;组织技术对接、赛前培训;做好比赛设备及耗材落实、场地布置、技术支持保障等工作;具体落实竞赛报名、赛场管理及竞赛结果登记等工作;及时妥善处理赛场突发情况等。
(三)参赛工作机构
各地级以上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可相应成立参赛工作机构,负责组织本地区、本行业选手选拔和参赛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完善选手的选拔机制,拓宽参赛范围,扩大社会参与面,公平公正开展本地、本行业选拔。要充分发动当地企业特别是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代表企业,积极组织企业职工选手参与全省职业技能大赛。要成立参赛代表队参加全省决赛,比赛期间严格做好本参赛代表队人员管理,遵守比赛各项规定,确保大赛顺利进行。
(二)大赛不收取参赛费,参赛代表队往返交通、食宿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费用,由参赛代表队自行承担。大赛期间裁判长及助理、第三方裁判员的食宿费、劳务费由实施保障单位负责。企业或社会组织自愿赞助本次大赛的,应严格执行相关财务规定和制度,组委会授权各项目实施保障单位严格依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所负责项目的社会赞助工作。
(三)本次大赛各项目获得第一名的选手,将直接代表广东省参加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第二名作为备选选手,最终名额分配以国家人社部公布的要求为准。各赛项实施保障单位要做好相关项目国赛参赛、备选选手强化训练工作。有关技工院校可以根据需要选派部分重点专业学员参与省集训交流,费用自理,具体方案另行协调确定。
(四)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对赛事活动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大赛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广泛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建,不断提高广大技能劳动者的技能水平。
六、联系方式
(一)综合协调组
联系人:张勤、赖秀珍
电 话:(020)83194109,83389419
(二)技术工作组
联系人:吴权、黄伟白
电 话:(020)83185010
邮 箱:jnzx_jnjs@gd.gov.cn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