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提高全民全社会数字素养和技能,夯实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社会基础。发挥数字人才支撑数字经济的基础性作用,激励企业加快数智化转型是推动形成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举措。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经济的重要论述,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9月24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组织部、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政务数据管理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加快数字人才培育 支撑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文件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数据局关于印发〈加快数字人才培育支撑数字经济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37号)、《广东省关于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若干措施》(粤办函〔2024〕88号)。
三、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决策部署,发挥数字人才支撑数字经济的基础性作用,加快推动形成新质生产力。
四、主要内容
从数字人才“引”“育”“评”“留”四个方面,提出16条政策措施。
(一)“引”:从政策、制度、市场、平台四条路径提出支持数字人才有效集聚措施:一是“政策引才”。健全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用好编制周转池;畅通企业数字人才向高校流动渠道;用好人才专项,引进一批数字领域高层次数字人才。二是“制度引才”。推荐高校经济领域一级学科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支持数字人才申报省博士博士后人才专项支持、省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博士后项目;鼓励举办数字经济领域博士后学术交流活动。三是“市场引才”。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数字人才横向和纵向流动性;依托横琴、前海、南沙和河套重大合作平台,培育发展人力资源服务跨境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四是“平台引才”。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加快建设香港及南沙、横琴、河套国际人才驿站;联动“1+12+N”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体系。
(二)“育”:从院校、培训、继续教育、产业和竞赛五个维度提出加快数字人才培育培养措施:一是“院校育才”。鼓励高校加强数字经济相关一级学科专业建设;支持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开设智能制造、大数据、数据安全、工业互联网、区块链、集成电路技术应用等专业;每年全省技工院校数字经济领域毕业生不少于2万人。二是“培训育才”。建设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培训基地等,开展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工业机器人等数字技术技能培训。每年开展数字技能类培训2万人次。三是“继续教育育才”。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提供免费培训服务,每年培训数字专技人才1万人次;实施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每年培养培训3000名左右的数字工程技术人才。四是“产业育才”。鼓励数字产业企业自主或者联合有关院校、平台、机构,提出“新工匠”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以“校企双制”等方式开展“新工匠”培育。五是“竞赛育才”。举办大湾区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和全省职业技能大赛,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选拔培养数字人才。
(三)“评”:从职称评价和技能等级认定两类评价体系提出深化数字人才评价机制创新措施:一是完善职称评价。探索建立数字技术工程师认证制度;积极拓展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大数据、工业软件、网络空间安全等新技术新业态评价;推进数字技术工程师国际互认;推动数字领域专业技术等级衔接认定相应职称;落实数字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政策。二是技能认定提质扩面。鼓励符合条件的数字技能类行业组织、用人单位、院校按规定成为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开发数字技能类国家职业标准和评价规范,可开展职业技能评价的数字技能职业(工种)不少于20个;加快建设工业视觉系统运维员、互联网营销师等一批省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题库;拓展职业技能“一试三证”到电子商务等数字经济领域。
(四)“留”:从搭建系统、加强激励、促进就业、产才对接、营建氛围五个方面提出优化数字人才生态环境措施:一是搭建系统。建设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完善省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实名制管理平台;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广东)人才港线上服务平台。二是加强激励。落实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政策;及时发布数字职业从业人员工资价位信息。三是促进就业。加强全省就业岗位信息归集发布;组织开展系列“云推介”“云洽谈”“云签约”等线上招聘对接活动和灵活多样的线下对接活动。四是产才对接。邀请海外高层次数字人才来粤开展交流与合作;举办“国家高层次人才服务行”“广东省高层次人才基层行”“广东高层次人才省际合作产业行”等活动,根据各地产业需求邀请对口数字领域专家智力帮扶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五是营建氛围。举办高层次人才研修班;在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选拔等推荐工作中向数字人才倾斜;在住房、落户、就医服务、子女入学、配偶就业、职称评审等方面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