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省人民政府批准,兴宁市高级技工学校升格为兴宁技师学院;广州南华工贸高级技工学校升格为广州南华工贸技师学院。
特此公布。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2月5日
关于兴宁市高级技工学校和广州南华工贸高级技工学校升格为技师学院的通知.pdf
索引号: | 553612461/2024-00072 | 分类: | 人才人事 |
发布机构: |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成文日期: | 2024-02-05 |
名称: | 关于兴宁市高级技工学校和广州南华工贸高级技工学校升格为技师学院的通知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02-05 | |
主题词: |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省人民政府批准,兴宁市高级技工学校升格为兴宁技师学院;广州南华工贸高级技工学校升格为广州南华工贸技师学院。
特此公布。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2月5日
关于兴宁市高级技工学校和广州南华工贸高级技工学校升格为技师学院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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