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粤人社案〔2021〕295号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
人大四次会议第1520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雷雅仪等代表: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次会议期间,您提出的《关于为企业搭建人才培养交流平台的建议》收悉。结合我厅职能,经综合省教育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不断完善落实产教融合激励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高校、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行业企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助力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校企合作平台建设
近年来,全省技工院校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面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183个省级重点专业和40个特色专业,全省技工院校73%专业与企业或者行业有
合作关系,进一步强化平台建设,全省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81个、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57个、技能大师工作室78家。推动高校协同行业企业共建产业学院,与区域产业同频共振;据不完全统计,全省普通本科高校成立173个产业学院,其中,立项建设26个省级示范性产业学院,高职院校成立146个产业学院。推动职业院校牵头组建职业教育集团,校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培养人才;全省共成立80家职教集团,立项建设29家省示范职教集团、9家国家示范职教集团。
二、深化校企协同育人模式改革
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订单培养等“校企精准对接、精准育人”模式,76%高职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全国试点单位数位列全国第一,试点规模1.9万人。实施校企深度合作项目,支持企业深入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全过程,促进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各环节;目前,全省高职院校会同行业企业联合研制80个省专业教学标准,共同开发课程5665门、教材2581种。
三、广泛开展职业培训
14部门转发《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 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落实培训收入单列核增政策,夯实职业院校职业培训主体责任;开展4000余个职业培训项目,年培训115万人次,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获批为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校长培训基地;高职非学历培训457.36万人日,到款额7亿元、同比增长11.46%。出台《广东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19〕25号),在全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并将其作为我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十大工程之一,全力推进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教育培训机构共同培养学徒,培训对象为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人员,具体对象由企业结合生产实际自主确定。对按照要求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可按规定给予学徒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按照职业(工种)等级、耗材情况等确定,每人每年标准为4000-8500元。2020年全省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3.8万人。
四、搭建企业一站式招才引智平台
省教育厅搭建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智慧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一网多端、一站式、全流程数字化就业服务,以及线上线下一体化智慧招聘。积极推动毕业生就业领域的高频电子证照签发,办事群众不再为了一纸证明“跑断腿”,大幅减少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交纸质材料的麻烦。同时,实现信息共享、协同协作,提高审批效率。企业可登录平台注册并发布用人需求,平台即根据各用人单位的需求和毕业生求职需求进行人岗精准匹配对接,一站式办理招聘业务,并和“粤商通”涉企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对接,广大企业也可进驻“粤商通”,在办理营商业务的同时提供本企业的用人需求,省平台将企业的用人需求精准推送给全省高校毕业生,供需对接更方便、更直接、更全面。目前为止,共有2.69万家企业已在省平台注册,累计发布128万个就业岗位,为企业招才引智提供了精准高效服务。
五、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完善支持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高校、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对接产业发展,围绕龙头企业、骨干企业人才需求,深化校企合作,开展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订单培养等工作,共同开展人才培养、职业培训,为我省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专此函达。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7月2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传宇,020-8319305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政府办公厅,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