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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553612461/2021-00104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成文日期: 2021-01-28
名称: 关于石浩文诉广东新邦物流有限公司开庭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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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浩文诉广东新邦物流有限公司开庭公告

发布日期:2021-01-28  浏览次数:-

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

公告

广东新邦物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石浩文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粤劳人仲案字〔2021〕13号),申请人要求你(单位)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1320000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偿金1800000元、因未缴社会保险而造成的损失46163.6元裁决解除与你(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1年3月4日下午2点30分仲裁院(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教育路88号)2号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院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