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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553612461/2019-00498 分类: 人才人事
发布机构: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成文日期: 2019-10-28
名称: 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号: 粤人社规〔2019〕37号 发布日期: 2019-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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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29  浏览次数:-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粤人社规〔2019〕37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

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规范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管理工作,有效促进就业创业、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和高质量发展,提高人力资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我们研究制定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情况,抓好贯彻落实。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10月28日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

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管理办法

  为规范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集聚产业、培育市场、孵化企业、服务人才的作用,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8〕12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思路和建设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全省统筹规划,采用省市共建或地市自建等模式,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支持条件成熟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建设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为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服务。

  以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内人力资源服务业为重点,辐射带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在特定区域内,立足当地产业发展需求,突出“集聚产业、培育市场、孵化企业、服务人才”核心功能定位,搭建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聚发展平台,形成产业集群,发挥集聚效应,打造集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与市场服务为一体的多元化、多层次、专业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力争到2020年,全省建成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3至5家。到2025年,全省建成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10家。 

  二、申报条件

  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般设立在人力资源丰富、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产业优势明显的地级市,或者国家级新区、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申报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应符合以下条件:

  规划论证充分按照全省区域经济发展布局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产业定位、功能布局、服务体系、运营模式和发展规划等进行充分论证,形成科学合理的论证报告。

  匹配经济发展。园区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结构和产业布局的匹配度高,较好满足服务当地企业需求,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度高。入驻园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务范围符合当地产业对人力资源配置的需求以及地方经济发展特点。

  规模优势明显。园区建筑面积不低于4000平方米(其中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不低于3000平方米),布局科学、功能合理、设施完备,能够满足入驻机构的需求。园区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其中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不低于2亿元)。

  产业聚度高入驻园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低于25家(其中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不低于15家),入驻企业办公面积占园区总面积60%以上。园区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类型丰富,层次多样,形成较为完整的市场化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链。

  )运营管理科学有专门的产业园管委会或专业化的公司负责运营管理。能为入驻企业提供会议、培训、金融、法律、餐饮等配套服务。建设完善的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线上线下服务平台,网络配置人力资源比例达到80%以上。

  )政策体系完备具备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等公共服务功能。产业园所在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各级政府有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产业园建设的政策措施,有针对入驻企业的房租补贴、引才奖励、购买服务等办法。

  社会效益显著。广泛组织开展各类人力资源服务公益活动,在促进就业创业、引进人才、服务经济产业发展以及助力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

  1.地级以上市申报建设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由同级人民政府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出申请。

  2.县(市、区)申报建设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由同级人民政府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出申请,报上一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二)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园区建设发展规划;

  3.园区管理和运行情况;

  4.入驻机构相关材料;

  5.其它需要出具的相关材料。

  (三)受理审核

  1.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产业园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进行论证,对制定产业园建设规划、确立运营管理模式、出台扶持政策、完善配套保障措施等进行指导。

  2.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采取组织答辩和实地考核园区相结合的方式对申报的园区进行评估,通过评估的园区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行文批复,正式批准为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名称冠“广东”字样。

  四、运营管理

  (一)明确管理责任。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是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工作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设立、评估考核以及制定建设管理相关政策,指导各地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和发展。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对产业园建设与发展进行监督、指导。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产业园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二)构建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产业园管理和运营体制机制,规范运作,完善服务。完善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产权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产权清晰、职责明确、管理有效的产业园投资运营主体。鼓励各地积极探索符合市场规律、适应发展需要、运转灵活高效的产业园运营管理模式。

  (三)保障资金投入。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加强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软硬件环境建设,加强政策、人才、资金、信息、服务支持,保障建设投入,为入驻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鼓励各地结合实际设立专项资金项目,或通过购买服务、场地补贴、项目补助、引才补贴等多种方式,支持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发展。创新产业园投融资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产业园建设,构建多元化的产业园建设投入保障机制。

  五、评估考核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对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实行综合评估考核。评估考核内容包括平台建设、政策体系、管理运营、服务保障、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评估考核一般每三年进行一次。

  对评估结果为优秀的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予以通报表扬。对评估为不合格等次的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对经营不善、连续亏损、未开展实质性工作以及造成其他不良影响的产业园,采取责令整改、取消授牌等处理措施。

  六、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建设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为契机,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

  (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采取多种方式,开展观摩学习、研讨交流,总结经验,宣传典型,促进产业园健康发展。

  (三)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要积极推进园区内人力资源机构诚信服务,将人力资源服务纳入守信联合奖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覆盖范围,并将行政许可(备案)、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通过“信用广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于其名下并依法公示。

  本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9年10月29日印发

相关政策解读:《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管理办法》有关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