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553612461/2019-00206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成文日期: 2019-06-28
名称: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 二次会议第20190246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 粤人社案〔2019〕288号 发布日期: 2019-06-28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 二次会议第20190246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19-06-28  浏览次数:-

  章成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清理职业教育歧视性人才评价制度的提案》收悉。经综合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资委意见,现答复如下:

  我们认为,您提出的关于清理职业教育歧视性人才评价制度的建议,着眼我省职业教育发展大局,较客观地反映了包括技工院校在内的我省广大职业院校毕业生在人才评价、使用、发展等方面存在的现实问题和困难,建议的有关消除职业教育毕业生的就业歧视”“消除职业教育晋升人为阻碍等措施,破解我省职业教育发展面临的瓶颈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促进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具有积极意义。

  一、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近几年来,省委、省政府着眼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创新制度机制,大力扶持职业院校创新发展,努力促进毕业生就业,取得明显成效。

  (一)不断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环境一是政策法规不断完善。2018年,省人大颁布《广东省职业教育条例》,省出台《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2019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二是经费保障不断加强。全面建立生均拨款制度,2017年高职院校、省属中职学校和技工院校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经费持续提高。近三年,省财政安排28亿元支持职业教育。三是舆论氛围不断优化。全方位、多形式、不间断的宣传舆论攻势,有效营造出有利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大力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一是建设校企交流合作平台。全省搭建教产对话论坛、百校千企、院校对接产业园等平台,政校行企共同组建产业学院、职教集团(联盟),立项建设24家省级示范职教集团,推动集团实体化运作。组建了10技工教育校企联盟,学校、企业、行业协会多方在人才培养与职工培训、科技创新与技术服务、资源共享与共同发展等领域开展全面合作,实现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三对接二是创新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广大技工院校探索实施校企双制办学模式校企共同完成人才培养计划制定、专业设置、课程体系开发、教育教学、考核评价等工作。去年国务院《政务情况交流》专刊刊登《广东积极探索六个共同模式校企合作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经验,孙春兰副总理批示:广东六个共同经验很好。各高职院也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57%的高职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38家单位入选国家试点,总量居全国前列,教育部将现代学徒制工作指导委员会主任单位设在我省。三是增强服务能力。技工院校73%的专业与企业和行业有合作关系,平均每个专业与3个以上企业和行业合作85家世界500强企业与技工院校开展了深度合作,为企业输送高素质技能人才和提高技术优化服务全省新增技术技能人才中70%以上由职业院校配置,企业职工培训和成人学历教育每年约105.7万人次;主动服务中国制造2025”一带一路倡议、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

  (三)扎实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一是健全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实施发展规划、招生平台、经费投入、资源配置、培养标准五统一,以地市为主统筹各类中职教育。深化高职教育放管服,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二是推动专业精准对接产业,推动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专业教育全过程。投入超过2000万元研制经费,组织137所学校、80家企业、20家行业协会协同推进74个教学标准研制工作。三是扎实推进中高本协同育人试点。中高职三二分段、专本协同育人、中职本科衔接等试点工作稳步推进,2018年,6.56万名中职学校毕业生升入高校,占毕业学生的23.01%20184所应用型本科高校在5个专业点招收中职毕业生。同时也组织开展了高职院校和本科高校协同育人试点,201830所高职院校联合20所本科高校在75个专业点开展试点工作等。四是实施强师工程。加强工匠之师队伍建设,双师型教师认定制度、教师轮训和到企业定期实践锻炼制度等日益健全,教师发展中心建设步伐加快,有效服务教师专业成长。

  努力促进毕业生就业。近年来,省人社、省公务员局等有关部门通过优化政策、搭建平台,积极促进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一是积极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同步发展,为促进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创造前提条件。截至2018年底,我省共有机构 2750家,搭建了省、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涌现出了一批经营好、知名度高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高质量的公共就业服务,自由、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为广大职业院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顺利对接、实现公平就业创造了有利条件。二是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包括高职院校毕业的大学生到基层就业。20183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出台一系列实在管用的措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高职院校毕业生和本科以上毕业生同等享受相应政策。此外,我们通过实施三支一扶基层服务项目吸引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每年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中高职院校毕业生约600名。三是支持政府机关和国有企业积极招录职业院校毕业生。自2014年开始,将我省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部分毕业生列为公务员四级联考的招录对象,规定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我省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在政策上视同大专学历人员,但仅限报考市级以下机关没有专业要求的职位。据统计,2019年我省公务员四级联考共设置此类职位369个、招录1305人。同时,鼓励和支持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积极依法招录职业院校毕业生,在专业技术类和服务类工作上尽可能提供更多的岗位给职业技术人才选择,在培训与晋升、提供工作保障上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为解决粤东西北基层人才引不进、留不住的突出问题,近年来,我们通过搭建平台、出台优惠政策,拓宽招聘对象,组织专项公开招聘等措施,不断为广东各类人才提供更多的就业选择及引进人才力度。2014年粤东西北基层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以来,明确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在政策上视同大专学历人员,具有同等报考资格。

  (五)不断优化人才评价使用制度。我们积极改革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努力提高技能人才地位一是推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提高我省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856号),明确提出要加强职业教育、技能培训与高等教育的衔接,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学历可比照认定制度;在公务员报考录用、企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定、职位晋升、工资待遇等方面,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技能人才,分别与大专和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出台《广东省深化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18]7号),推进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规定在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技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同时,对于学校从企业录用的具有工作经验的高技能人才,允许其申报评审中级以上生产实习指导教师职称。二是着力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社会待遇。将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等高技能领军人才纳入人才优粤卡服务范围,享受户籍办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学、社会保险、医疗服务、停居留和出入境、工商登记、金融服务、就业服务等便利服务。三是努力保障和提升职业院校教师和毕业生工资待遇。我省将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纳入中小学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两个不低于或高于的范畴,要求收入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为统筹提高职业院校教职工在内的事业单位人员待遇提供制度保障。根据国家现行收入分配政策,规定职业院校毕业生如应聘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按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资制度享受同等的工资、福利和晋升机会。同时,随着住房保障工作的逐步深入推进,我省致力于降低住房保障准入门槛、扩大保障范围,公租房保障受助群体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到青年教师、青年医生、环卫工人、公交司机等公共服务领域的特殊群体。职业教育人才,符合当地城镇居民公租房准入条件的,应当享受同等待遇。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近年来,我省职业院校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促进就业创业、保障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与区域和产业发展需求、人民群众对职业教育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优质职业教育资源不足、职业院校服务发展能力有待提升、社会认可度有待提高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根据省政府实施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的总体部署,认真吸纳提案中有关合理建议,进一步大力改进人才评价机制,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环境,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构建更加开放畅通的人才成长通道,不断增强职业教育的社会吸引力努力推动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以扩容为重点,着力增加优质职业教育资源。进一步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改善办学条件,巩固普职比大体相当成果。探索发展普职融合的中职教育新模式。推动建立不同教育类型学分积累、转移和互换制度,实现普通教育、职业教育贯通衔接,构建普通教育、职业教育以及业绩成果互认的终身教育资历框架体系。进一步改革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畅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成长通道。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中高职衔接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同时,进一步完善高职五年制等人才培养改革试点。探索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打通中职学生升读本科通道。进一步增加高等职业教育办学资源,扩大高职院校招生规模。

  二是以提质为核心,大力培养高素质产业生力军。对接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布局,紧紧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大力实施《广东省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等一系列计划,着力打造一批产教深度融合,能够引领改革、支撑发展,具有显著特色,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认可度高的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计划2021年,基本建成10所高水平技师学院,建有10所国家级示范性技师学院和20所国家级重点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新建20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10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成200个与我省产业发展相匹配的省级示范性专业打造1000名师德高尚、专业素质精湛、具有创新精神的卓越教师有效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大湾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的技术技能人才供给。同时,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完善职业院校发展的经费长效保障机制,切实增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

  三是以强服务为目标,提高职业院校社会服务能力。服务中国制造2025等国家和省重大战略,着力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引导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全过程,组建校企一体职教集团(职教联盟),校企共建专业课程教材、实训中心(基地)等教育资源,共同实施人才培养,促进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各环节。组建技工教育校企联盟,学校、企业、行业协会多方在人才培养与职工培训、科技创新与技术服务、资源共享与共同发展等领域开展全面合作引导和支持职业院校发挥资源优势,强化社会服务功能,积极开展技术研发、产品开发、管理咨询等服务;落实职业院校育训并举的法定职责,面向各类社会群众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技术技能水平。积极申请参与国家1+X证书制度试点,鼓励职业院校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拓展就业创业本领。

  四是以强保障为基础,推动解决职业院校发展经费难题。进一步推进实施和优化调整我省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政策。积极协调省财政厅,进一步加强对我省职业院校尤其是技工院校办学经费问题的调研与分析,并根据不同办学层次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层次与成本的差异实际,深入研判和综合衡量进一步优化我省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政策,建立健全生均包括动态调整机制,力争体现公平公正与绩效导向,保障和推动我省职业院校快速发展、内涵发展、高端发展。进一步加大对职业院校的财政扶持力度。坚持财随政走,科学做好专项资金安排工作。完善支持职业院校内涵发展的激励政策,加大对职业院校软硬件建设的扶持力度,着力提升我省职业教育的办学质量和效益,不断扩大职业院校对高技能人才的有效供给,为广东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稳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五是以促就业为导向,大力加强就业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技能人才发展环境,出台一系列促进就业政策,提高技能人才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推动形成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浓厚氛围。积极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服务就业方面的促进作用,加大吸引高职院校毕业生服务基层的力度,为高职院校毕业生服务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条件进一步建立完善向职业教育人才倾斜的绩效工资制度和基本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逐步提高技能人才经济待遇水平。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