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网络舆情监测
采购方式:由立项评审组通过集中审阅材料、综合评议等择优遴选
预算金额:¥30000 元(大写:叁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二、采购需求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关于开展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网络治理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2]73号)和《关于开展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145号)要求,在我省开展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网络舆情监测及线索收集工作,主要任务是针对网络媒体中涉及违规使用有关字样和标识等情况,虚假或夸大宣传等情况,违规培训、违规收费等情况,不按规范样式印制或填写有关证书等情况,故意混淆概念、误导社会的炒作和涉嫌欺骗欺诈等违法违规情况,涉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损害群众利益和政府部门形象的其他问题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申请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依据《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及其附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最近一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的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价资料的递交要求
1.报价函
2.资格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格式自拟)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
5.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其他的资料(复印件)
上述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正副本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入同一个密封袋,在密封袋正面上注明报名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和“在(采购公告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报价供应商印章。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采购人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以上材料通过邮寄方式递交。
五、公告和申报期限
公告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2022年6月22日至6月24日)。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教育路88号812室
项目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20-83348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