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意见》,要求深圳打造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窗口”和“名片”。“探索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改革”是深圳建设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重要任务。2024年8月6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深圳召开劳动争议“调援裁诉”深度衔接机制改革现场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调解仲裁管理司司长王振麒,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杜敏琪出席会议并讲话,二级巡视员潘健主持会议。
活动组织观摩了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智慧家园产业园区三级调援裁诉一站式服务中心。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全国总工会相关机构负责同志及部分专家学者到会并发言,8个兄弟省市人社厅(局)调解仲裁机构负责同志参会,其中北京、湖北、重庆等省市作经验交流。
会议认为,近年来,广东省各级人社部门及调解仲裁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处理好促进企业发展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关系,会同有关部门坚决扛起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风险的政治责任,积极推动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有机结合,形成了一批创新性强、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成果,切实发挥协商调解前端性、基础性作用和仲裁“前置、终结、三方、高效”制度优势。“调援裁诉”深度衔接机制改革是对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支持深圳探索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改革”部署的精准破题,是劳动人事争议处理领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实践,对推动劳动关系治理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据了解,近年来广东省各级人社部门及调解仲裁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坚持改革创新,解放思想,大胆探索,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走在了全国调解仲裁工作的“第一方阵”。
深圳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打造两个平台(调援裁诉一站式服务中心、调援裁诉一站式线上服务平台),创新四项机制(“要素异步审理”机制、调解前置机制、仲裁与法院协同工作机制、仲裁与法律援助对接机制),建立落实三项保障制度,逐步形成“党建引领、两个平台、四项机制、三个保障”的劳动争议纠纷化解新模式,近年劳动争议案件受理量增幅呈快速下降趋势,改革成效显现。广州创新推出“调解仲裁+就业援助”措施,成立新业态保障联盟,三方联调机制被国家发改委列入优化营商环境经验做法及改革亮点。东莞依托大数据建立劳动关系风险预警监测系统,分级分类开展预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争议,石龙镇联动预警化解劳动纠纷工作法获评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
下一步,广东各级人社部门及调解仲裁机构将不断深入推进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为完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机制、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贡献广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