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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系列小知识(二) 用人单位需尽责

信息来源:办公室 时间:2018-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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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景一

建筑工地上,一片繁忙的景象。赵小强正在推车忙碌着。在工地一侧的宣传栏处,刘主任和王经理正在张贴公告。

赵小强推车经过宣传栏,转头问刘主任:“刘主任,又有啥好消息呢?”

刘主任回答,“是咱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公示!”

“工伤保险?那我得瞧瞧!”赵小强把车推到安全的位置放下,走向宣传栏。

有两个工人经过赵小强身边,说:“瞅啥呢?是不是有啥新的通知啊?我们也看看。”

王经理走过来,一边招呼人群一边说:“大家都过来看看吧!这是咱们单位今年参加工伤保险方面的公示,上面有参保人员的名单、缴费时间、缴费数额,等等!”

赵小强指着宣传栏上的公告,兴奋地说:“那不是我的名字吗?也给我缴了工伤保险啊!”

旁边人也纷纷说道:“我的名字在这呢!”“我的在哪呢?哦,看到了!”大家你一言,我一语,都非常满意。

王经理:“呵呵,大家放心吧,都有,都在这上边呢!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的责任,单位有义务将参保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以后你们谁如果在工作中不慎受到事故伤害,咱们单位会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救治,并且,你们还会享受到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赵小强:“哎?那为啥我去年在老家一个工地上干了一年,从来不知道有这事啊?现在我们村还有人在那干活呢?他们肯定不清楚单位有没有给缴工伤保险。”

王经理:“啊?那样的话,你可以让他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

 

◎解说

用人单位应当积极参加工伤保险,并将参保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对用人单位不将参保情况予以公示的,职工有权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接到举报后要及时查处,督促用人单位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

在工作中,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场景

建筑工地上,大家都在忙碌。在工地一角,工长正在嘱咐两个新入职人员:“你们两个是新来的,在咱们这干活一定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安全第一,避免事故。”

其中一个职工问:“哦,我们在别的地方干活时,购买有人身意外保险,咱们这里需要交多少钱啊?”

工长:“我们公司给每个工人都缴纳了工伤保险!”

职工:“呀!那得交多少钱啊?”

工长:“不用个人交,由咱们公司给大家交!”

两个职工相视一笑,说:“不用咱自己掏钱了,这多好啊!”“是啊!”

 

◎解说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


场景

社会保险局办事大厅里,一派忙碌的景象,各项业务有条不紊地开展。某公司人力资源部刘主任和柜台工作人员正在沟通:“请问,我们单位要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的数额是咋计算的啊?”

工作人员:“这个我市是有规定的,用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得出的结果,就是缴费数额。不同行业,工伤保险缴费的费率是不一样的,你们属于建筑行业,目前在我市是按照1.3%这个费率标准执行的。”

刘主任若有所思地说,“现在还有个问题,我们是建筑企业,临时聘用的农民工有一定的流动性,工期也不同,这咋办啊?”

工作人员回答:“这个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了《部分行业企业工伤保险费缴纳办法》,里边有提到: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实行以工程项目为单位,按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我市目前是按照工程造价的1‰进行缴费。”

刘主任高兴地说:“哦!这样啊!我们公司正准备承接一个工程施工项目,工程总造价5000万元。那也就是说,我们缴纳5万元的工伤保险费,就可以把这个项目中参与建设的人员都纳入工伤保险了?”

工作人员回答:“是的!在每个流动用工人员到该项目工作时,都要做好用工登记,就可以保证流动人员享受工伤保险了!”

 

◎解说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一些特殊的行业、企业及其用工群体,员工流动性大,用人规模波动性大,按照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工伤保险费,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着困难。为方便这些行业企业参保缴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了《部分行业企业工伤保险费缴纳办法》,结合实践做出缴费的具体规定,如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实行以工程项目为单位,按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等。

 

(来源:人社部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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