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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五险参保人数全线跨进“千万时代”

日期:2016-12-14 来源:办公室

深圳社保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扩面覆盖

五险参保人数全线跨进“千万时代”

深圳市社保局积极推进供给侧改革,落实“放管服”,扎实降费减负,创新经办服务,深化巩固并扩大保障覆盖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扩面覆盖融合共进,有力延续了广覆盖、低缴费、强保障的“深圳社保”优势。2016年8月起,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全线突破千万大关,10月末分别达到1021万人、1280万人、1085万人、1028万人和1090万人,五险总参保为5504万人次,同比增6.2%,创历史新高。该市的主要做法: 

一、降低社保成本,发放稳岗补贴

(一)执行降费政策,维持低水平缴费

2015年10月以来,深圳市社保局持续落实降费率政策,陆续下调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实行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其中:工伤保险基准费率阶段性下调50%、按行业类别落实“三改八”政策、实行浮动费率;失业保险基准费率下调50%,同时实行浮动费率政策;生育保险基准费率下调50%。截至今年10月末,工伤、生育、失业三险降费减负已达58.57亿元。

(二)发放稳岗补贴,助提企业竞争力

按照深圳市失业保险支持稳岗工作政策,深圳市社保局今年2月全面启动企业稳岗补贴工作:对在本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该年度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补贴。据统计,2015年共计56480家企业、2016年共计70983家企业符合补贴条件,两个年度补贴总金额28.45亿已发放到位。稳岗补贴政策从2015年执行至2020年底。

据统计,2015年10月至2016年10月末,深圳通过上述“一降一补”减负举措,已累计为全市参保单位及个人共减负87.02亿元,其中为参保单位减负77.19亿元。

二、推动简政放权,实现服务前移

(一)社保登记率先纳入商事登记平台,实现多证合一,已覆盖市企业、社会组织及机关事业单位。

2015年6月,深圳市企业社保登记在全国率先纳入商事登记平台,实现“一表申请、一门受理、一次审核、信息互认、多证同发、档案共享”的“五证合一”登记办理模式。2015年6月至2016年10月末,全市新增参保企业103738家(缴费单位)全部纳入商事登记平台进行社保登记,企业注册与参保登记同步完成。2016年6月,深圳市社会组织正式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的登记模式,社会组织社保登记已纳入多证合一登记平台。2016年8月,按市编办来文要求,深圳市社保局结合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同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多证合一、一证一码”,将社保登记纳入其中。

    (二)围绕社保同城通办改革,推进社保信息系统重构业务标准化建设。

围绕同城通办,扎实有序开展社保信息系统重构重点工作,现已启动历史数据清理,各项经办业务标准化流程的完善更新均进入定稿倒计时阶段。

一是通过流程优化助推同城通办。市级一窗式受理试点窗口(人才园)已于2015年10月对外服务有序推进社保同城通办改革区级试点顺畅开展:宝安、大鹏分局同城通办试点窗口已于2016年5月、7月分别开始对外服务。其中,宝安分局80项社保业务已入驻辖区6个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打造“家门口”社保服务;大鹏分局试点“柜员制”经办服务模式,实现97项业务即来即办。

二是通过信息化手段助推同城通办。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实现同城通办:2013年深圳市正式实施《深圳市失业保险若干规定》,将非深户员工正式纳入失业保险范畴,通过辖区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受委托银行、自助服务终端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实现同城通办;生育保险业务2016年3月开始上线运行,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审核工作及生育津贴申领实现网上办理,同城通办。

(三)积极推进社保一门一网式服务进驻区街政务大厅。深圳市社保局制定工作方案,完成全市社保服务窗口调查和业务分析,目前正着手网上办事大厅权责清单梳理和录入。配合社保信息系统重构工作,该局按照先易后难、平稳推进的原则,推动用人单位首次参保缴费登记服务事项、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信息变更服务事项、本市户籍非在园在校少儿首次参保登记服务事项等 6项简易征收业务先行进驻实体大厅,实现即来即办。

(四)多渠道实现平台延伸、服务前移。深圳市社保局实现管理上提、服务下沉,把参保人常住内地就医备案业务、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备案业务、失业保险待遇申领业务、工伤保险待遇核准、工伤医疗和工伤康复等工伤保险业务,以及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和生育津贴申请等生育保险业务全部下放至各分局,其中部分业务下放至管理站。2016年5月起,该局将为用人单位开具有无因违法违规受行政处罚证明业务下放至市十区(含新区)各区级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将原市局处室受理模式下沉至各区垂直窗口办理,服务于企业的上市需求,并在宝安区试点将医疗保险费用审核报销业务权限下放至管理站。服务前移,流程简化后,由分局直接受理并出具证明,办理过程中的审核环节时限由10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经办效率显著提升 。同时,该局进一步完善网办业务,参保人和单位可在网上申请业务办理,其中生育津贴申领已实现全程网上办理。

三、实行多元监管,创新执法模式

(一)全面启动社保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年9月初,深圳市全面启动全民参保登记,覆盖全部户籍人口及用工单位。深圳市社保与市网格办联动,全面开展社保基础信息采集登记,借助全市6000余网格点,推动入户信息采集工作顺畅开展。按照目前的工作进度,深圳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可在今年底完成,届时将为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保扩面提供重要基础保障,为运用社保大数据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及经办服务提供重要抓手。

(二)系统化开展社保经办风险管理工作。根据全省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三年专项行动方案,该局系统化建立社保经办风险管理体系,制定《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内部控制暂行实施办法》《深圳市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三年专项行动方案》,将风险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今年11月初,该局顺利通过省社保局检查并受充分肯定。

(三)积极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参工伤保险为有效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工伤参保覆盖,社保部门与住建部门联合监管、双管齐下,通过定期交换参保信息建设项目登记信息的方式,实现后台数据常态监测、及时共享。同时,同步强化约束,与诚信评价相关联,经社保部门责令整改而未予配合参加工伤保险以及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施工企业,其不良行为将通过信息互通渠道反馈,由住建主管部门纳入建筑业诚信评价系统。联合监管模式为工伤高风险行业用工筑牢保障防线,保证劳资双方法定权益。今年5月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工伤参保政策以来,深圳市已新增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施工单位902家。

(四)转变执法监管思路,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创新稽核执法手段,通过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有针对性地开展参保审计,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时,创新稽核执法工作思路,对750家被审计单位进行事前培训,以政策宣讲、执法引导为主,扭转参保单位因对审计工作认识不到位而开展阻力大的局面。与公安部门执法协作,建立联合打击社保欺诈违法犯罪行为长效机制,切实维护社保基金安全,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四、全面强化服务,落实便民惠民

完善“互联网+社保经办”模式推进便民服务。深圳市社保局初步建立门户服务网页、官方微信、自助终端三位一体“互联网+社保”经办模式,持续拓展三种线上服务路径功能。目前,社保服务个人网页升级项目已完成上线前测试验收建设,拟于近期部署上线。官方微信平台二期建设工作已启动,整体移植自助服务终端的应用功能,使社保服务“触手可及”。641台社保自助服务终端遍及全市街道政务服务大厅及部分银行网点,医保移动支付试点扩大4家支付平台20家试点医院,参保人可自助办理缴费、补扣费等33项服务项目

)实现信息共享解决“跑腿”问题深圳市社保局与多部门实现信息共享,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奔波。与市公安部门信息共享,实现深户人员信息实时比对,参保单位网上自助同步变更员工入户信息,无需窗口办理;与市工商部门信息共享,实现新注册单位信息实时推送、已注册单位信息比对;与市卫生计生委信息共享,实现计划生育证明实时比对。定期向“深圳市信用网数据报送系统”和“深圳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报送全市用人单位参保信息、欠缴社保费信息和被行政处罚信息,强化政府服务信息共享,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信息使用方通过“深圳市信用信息查询公示系统”或“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渠道获取社保数据,进一步方便广大参保企业办理业务。 

)通过购买服务提高服务效能深圳市社保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充分借力邮政、金融、商保服务资源及平台优势,拓展社保服务布局及布点,建立高效、便民、多赢的社保经办服务格局。通过与邮政合作,实现邮政代办参保单位阶段性投送催缴通知、提供预约上门收送件等快捷服务。通过引入商保合作机制,充分利用商保网络服务资源优势,联合高效推动重疾补充政策落地,今年2月重疾补充险参保即突破500万人。通过与协议银行机构合作打造金融社保卡并推动社保卡广泛运用。

)加强宣传培训强化社保服务深圳社保局充分发挥三级垂直管理架构的优势,以政务信息、官网门户、微信平台、主流媒体为载体,搭建社保宣传网络。各驻区社保经办机构组建政策宣传讲师团、志愿服务队打造“深圳社保流动课堂”,深入社区、送法企业。今年10月开始,全面启动本年度社保经办综合培训,计划覆盖市内参保企业100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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