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政策法规库 > 其他政策文件 > 综合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粤府〔2020〕1号文)中我厅取消的行政职权目录 (摘自粤府〔2020〕1号文)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20-06-01
分享:
字体: [大] [中] [小]

省政府于2020年1月制定公布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粤府〔2020〕1号文)和《广东省人民政府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对一批省级行政职权进行调整。我厅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取消8项行政职权,为便于查询,现将取消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事项名称

类别

备注

33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审批

行政许可


34

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认定

行政确认


35

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认定

行政确认


36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调整为政府日常工作管理

37

失业预警

其他行政权力

调整为政府日常工作管理

38

省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日常工作

其他行政权力

调整为政府日常工作管理

39

指导和监督下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监督检查工作

其他行政权力

调整为政府日常工作管理

40

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核准

其他行政权力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