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宣传提纲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0号)转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宣传提纲》的口径,突出重点,注重效果,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宣传实施工作。重要情况请及时向我厅报告。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