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中心):
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全国联网实施意见的通知》(劳社厅函[2003]73号)要求和省政府领导关于全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今年12月31日前实现初步联网,明年6月30日前实现实时联网的重要指示精神,决定在全省实施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联网工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联网的基本要求和目标任务
按照劳动保障部的规划,养老保险全国联网的总体目标是:在进一步完善城市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的基础上,用两年时间.基本建立起全国养老保险信息网络,实现市(地级)——省——中央三级联网架构,具备业务经办、公共服务、基金监管和决策支持等功能。建网初期,首先在全国范同内实现网上数据传输、信息采集,支持宏观分析与决策。 (详见粤社保函[2003]115号文)我省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联网工程遵循上述要求进行。
全省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联网的进度要求是:今年12月底前潮州、江门、韶关、中山、肇庆、东莞、深圳7个市实现省市物理联网.明年3月份前其他已建立信息系统的市实现省市物理联网.明年6月份前全省所有市县(含目前尚未建立信息系统的1市20县)实现物理联网。在完成上述物理联_圳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数据整理和数据上传等深度开发工作,今年年底前实现深圳、东莞、潮州、韶关四市部颁交换数据上传,明年4月份前已建有社保信息系统的市县实现网上数据传输,明年6月份前所有市县实现数据上传,到明年底实现省部联网,全面融人全国养老保险信息网络。
由于数据清理和转换工作所需时间跨度较长。困此在联网建设过程中,有必要继续保留现有统计渠道。
二、全省联网技术框架
我省各地社保信息系统现有应用软件不同.设备选型和数据库结构也各不相同。为了尽快实现联网,总的技术实现思路是,遵循“保留现状,统一接口”的原则,保留各地信息系统的现状.暂不统一已有硬件设备和业务软件,先按照劳动保障部的要求.对各地级市业务系统添置前置机、防火墙等硬件设备,并统一数据接口技术标准和数据传输标准,规范数据指标定义.构建各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区.向全省社会保险数据中心(兼全省数据交换区)提供业务交换信息.实现全省联网。
联网实现方式是:各地数据上传至省社会保险数据中心.由省社会保险数据中心传送省劳动保障数据中心,再由其上传劳动保障部数据中心,实现省部联网。
已建立了劳动保障数据中心并已具备支持社会保险全省联网能力的市,可由劳动保障数据中心直接与省联网;尚未建立劳动保障数据中心的市,可由市级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直接与省联网。
省市联网的物理线路通过省市两级政府网。市县(区)联网.已建有政府网的县(区),通过政府网联接;未建立政府网的,可通过其他商业网络(DDN,广电网等)联接。各地要尽快与当地政府网建设单位取得联系,做好与政府网联接的各项工作。
有关联网的技术方案将另行下发。
三、切实加强对联网工作的领导
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全省联网是实现全国联网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关系到社会保险事业的信息化和现代化,将极大地促进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这项工程时间紧、任务重,只有切实加强领导,才能保证完成任务。为加强对全省联网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省局成立了全省联网工作领导小组,在局党委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全省联网工作的统一规划和组织协调。制定全省统一的技术方案和实施方案,指导各地开展联网工作。省局将统一制定进度时间表,建立全省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联网建设进度情况定期通报制度,督导各地开展工作。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联网建设情况将列入今明两年全省社保经办机构工作考核范畴。各地要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地区联网建设的领导,专门负责联网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并明确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和责任部门。各市要根据部、省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尽快制定出本地区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联网实施计划。负责人、责任部门和实施计划于1 1月20日前报省局。
各地现有信息系统数据接口软件由省统一组织原承建商进行开发。各地要做好配合工作。
四、加强基础数据清理工作
为了保证养老保险数据采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各地要以这次全省联网为契机,以劳动保障部劳社厅函[2003]73号文所列80个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全国联网基本数据项目为标准,针对各自业务系统中存在的数据问题,例如缺项、不准确、不完整和不规范、信息定义不明确、统计口径不一致等现象,认真核对项目及其数据,对于基本项目不全需要重新采集的,要抓紧时间补齐补全,做到全部记实。省局将在11月下旬开展数据清理检查工作.着重检查基础数据规范情况、数据库指标体系的落实情况,基本项目建立健全和数据记实情况。有关检查工作的要求,另行通知。
五、加快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
目前全省仍有个别市和部分县业务操作依靠手工处理,如果这些市县不建立信息系统,全省联网是残缺不全的.所提供的统计数据也是不全面的,极大影响了联网的实际作用。上述地区要树立现代意识,充分认识信息化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和抓好信息系统建设。要重视信息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充实经办机构的信息技术人才。对省已经下拨的信息系统建设补助资金,要专款专用,切实用于购置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所需的计算机设备。要按照全省联网的进度安排尽快启动信息系统建设,跟上全省联网的步伐。
六、积极筹措项目建设资金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17]号)精神,地方电子政务系统建设资金和运行费用由地方政府负担,因此应本着“分级管理、事权财权相一致”的原贝Ⅱ筹集建设资金。为了加快联网进度,按照省领导确定的时限完成联网任务,省局正在积极与省财政部门协商,争取一部分补助资金,但是建设资金主要依靠地方投入,特别是那些尚未建设信息系统的地区,要破除“等、靠、要”的依赖思想,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多渠道筹措信息系统建设资金。
附件:
全省社会保险数据中心网络规划(拓扑结构)
二00三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