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政策法规库 > 其他政策文件 > 劳动关系协调
    

关于张捷同志连续工龄和缴费年限问题的复函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04-02-24
分享:
字体: [大] [中] [小]

广州美术学院:

  你院《广州美术学院关于张捷同志工龄问题的请示》(广美人字[2004]31)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根据《请示》所附材料,张捷同志在考人你院就学前为合同制工人。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应以实际参保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计算。

 

○○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