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工伤康复管理工作,促进工伤康复事业健康发展,现将《广东省工伤康复诊疗项目(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厅反映。
2006年7月20日
政策原文: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伤康复诊疗项目(试行)的通知(粤劳社函[2006]81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