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的经办规程》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反映。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2月25日
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的经办规程》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8号.pdf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的经办规程》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