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 招聘公告
    

广东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23-05-19
分享:
字体: [大] [中] [小]

  广东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经管文法艺结合、多科性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已有近65年的本科办学历史。学校于2015年整体进入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行列,拥有大学城、东风路、龙洞、番禺、沙河、揭阳等多个校区,校园占地总面积5300余亩,教职工40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5万余人。

  学校一贯重视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发展,实行辅导员职称职务双线晋升:职称晋升实行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畅通评聘“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技术职务的发展渠道。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辅导员(工作地点:广州市15名、揭阳市3名),相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非定向)。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热爱学生工作,身体健康,能胜任辅导员岗位的工作。

  3.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及学位,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所获得国(境)外大学学历、学位须通过教育部认证。

  4.大学在校期间曾担任校院(系)主要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5.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广东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表》(附件1)。

  7.港澳居民报考还应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根据所获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确定相应聘用岗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执行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6月6日止。

  (二)报名方式

  电子邮件报名,应聘者可将所有报名材料文件打包压缩发至邮箱:gdutjob@gdut.edu.cn,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注:附件大小请勿超过8M)。

  (三)需要提交的报名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广东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辅导员信息采集表(附件3);

  3.个人简历;

  4.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5.身份证、外语水平等级证书、中共党员证明、任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所在院系、学校团委或研究生院/处盖章);

  6.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在读证明(2023届毕业生);

  7.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

  8.获奖证明及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2.2023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3.在2022年6月1日起至报名之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以毕业证、学位证落款时间为准)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岗位,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相应材料。

  4.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在参加笔试前提供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五、资格审查

  (一)笔试前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资格条件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名单于6月9日在广东工业大学官网(http://www.gdut.edu.cn)“人才招聘”栏公布。此阶段只初查应聘者的基本信息是否完整、基本条件是否符合,不作为报考资格条件最终审核。通过笔试前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可以参加第一阶段笔试,但不可视为已通过资格审核。

  (二)资格复审

  入围第二阶段考试的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共党员有关证明材料、学生干部证明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入围第二阶段应聘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如因资格复审结果导致面试人选空缺的,在同岗位笔试考试成绩合格应聘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选。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岗位能力测试、操作能力测评与综合面试共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应聘者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笔试,笔试内容涉及思想政治教育、学生工作、心理健康教育、时事与政策等。所有科目均不指定考试用书。考试时间为90分钟。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在该阶段成绩合格者中,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考试的人选。

  第二阶段:岗位能力测试

  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个人素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人际沟通、应急反应等工作能力。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考试。在该阶段成绩合格者中,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第三阶段考试的人选。

  第三阶段: 操作能力测评与综合面试

  入围第三阶段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操作能力测评,主要测评应聘者在学工一线岗位上工作时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评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测评成绩占第三阶段成绩的20%。不参加操作能力测评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不能参加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综合面试成绩占第三阶段成绩的80%。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总成绩=第一阶段成绩×30%+第二阶段成绩×20%+第三阶段成绩×50%。

  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总成绩在综合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如同一岗位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综合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综合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和广东工业大学官网“人才招聘”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1.获聘人员原则上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正式入职手续,逾期未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如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等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综合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3.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按所聘岗位兑现工资福利待遇。聘用合同执行试用期,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确定。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4.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提及的“以上”均包含本数。

  5.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进入下一阶段考试名单、聘用结果等信息,均同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和我校官网“人才招聘”栏公布,请应聘者随时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9322792(人事处)

  监督电话:020-39322692(纪检监察室、纪委办公室)

  

        附件:1.广东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表.pdf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3.广东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辅导员信息采集表.xlsx

  广东工业大学  

  2023年5月19日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