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是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具有鲜明的国际化特色,是华南地区国际化人才培养,外国语言文学、全球经济治理、涉外法治研究及中华文化国际传播的重要基地。学校形成了外语学科与非外语学科“双轮驱动”、多学科协同发展的学科格局,下辖25个教学单位,1个独立学院(南国商学院)。共有28个外语语种,是华南地区外语语种最多的学校。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公开招聘专业教师9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非定向)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技能条件;
(三)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岗位表》(附件1);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有关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一)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岗位总量管理,按照学校员额制人员管理方式进行聘用。薪酬待遇参照事业编制同岗位职级人员标准发放。
(二)根据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有关文件精神及学校的相关规定,按所具备的条件和资历聘用到岗位表中公布的岗位等级。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4月26日00:00至5月8日24: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力资源部网页(http://zp.gdufs.edu.cn),按网上提示办法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等。
除了注册填报的基本信息外,应聘人员还应根据报考岗位的要求在系统中提交以下材料的扫描件: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个人信息页、国徽页)。
2.最高学历学位材料。境内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个人页及审核盖章页须具备个人详实信息)或在读证明(须加盖相关部门公章);港澳台地区学习人员和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岗位条件中如对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有专业要求的,还须提交相应学习阶段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4.岗位条件中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s://hrss.gd.gov.cn)或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力资源部网页(http://rsc.gdufs.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
2.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当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上传的佐证附件须真实、完整、准确、符合要求、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无效。因上传附件无效或不符合要求,造成资格审核不合格的,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应聘)岗位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考时提供毕业证书(境外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认证书)、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研究方向或领域的,考生须符合具体方向或领域方可报考。
5.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7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至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本次招聘报名截止日期间取得学位并完成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6.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关键信息的,入职前发现的,取消考生相关资格;入职后发现的,所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效,招聘单位可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发现考生提供的材料、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五、综合测评
由学校组织专家对符合应聘资格的应聘者进行综合测评。综合测评进行面试(含试讲),主要内容包括对应聘者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教学能力、专业能力、心理测试等方面的测评。具体测评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综合测评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综合测评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
根据综合测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
学校根据应聘者的综合测评、体检、考察、岗位数以及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九、公示和聘用
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力资源部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2023年9月1日前完成办理报到入职手续。
十、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或在公示期间发现影响录用情况等,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学校可以根据用人需求决定是否在同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十一、有关事项说明
(一)关于工作经历、年龄、处分期限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期。
(二)如因重大突发情况或不可抗力事件须对招聘工作时间和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相关公告将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力资源部网站公布,请考生关注。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参考书和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本公告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3620963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力资源部)
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6207065(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纪检监察室)
附件: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岗位表.xlsx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