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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业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第二批辅导员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22-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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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经管文法艺结合、多科性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已有60多年的办学历史。学校于2015年整体进入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行列,现有大学城、东风路、龙洞、番禺、沙河、揭阳等多个校区,占地总面积4200多亩,教职工3000余人,在校生4.8万余人。

  学校一贯重视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发展,实行辅导员职称职务双线晋升:职称晋升实行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畅通评聘“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技术职务的发展渠道。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辅导员(工作地点:广州市),相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非定向)及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包括港澳台学习、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以及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港澳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热爱学生工作,身体健康,能胜任辅导员岗位的工作。

  3.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及学位,博士研究生优先;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所获得国(境)外大学学历、学位须通过教育部认证。

  4.大学在校期间曾担任校院(系)主要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5.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广东工业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第二批辅导员岗位表》(附件1)。

  7.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港澳应届毕业生除应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根据所获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确定相应聘用岗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执行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1月25日止。

  (二)报名方式

  电子邮件报名,应聘者可将所有报名材料文件打包压缩发至邮箱:gdutjob@gdut.edu.cn,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注:附件大小请勿超过8M,收到邮箱自动回复为报名成功)。

  (三)需要提交的报名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广东工业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第二批辅导员信息采集表(附件3);

  3.个人简历;

  4.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5.身份证、外语水平等级证书、中共党员证明、任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所在院系、学校团委或研究生院/处盖章);

  6.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在读证明(2023届毕业生);

  7.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

  8.获奖证明及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

  3.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中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回国人员还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相应材料。

  4.在2022年1月1日起至报名之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以毕业证、学位证落款时间为准)和上述证明材料的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岗位。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在参加笔试前提供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五)报名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资格条件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名单于11月29日在广东工业大学官网(http://www.gdut.edu.cn)“人才招聘”栏公布。

  五、考试

  通过初审应聘者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考试(准考证考试当天发放,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试分为闭卷笔试、岗位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闭卷笔试

  闭卷笔试内容涉及思想政治教育、学生工作、心理健康教育、时事与政策等。所有科目均不指定考试用书。闭卷考试时间为90分钟。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在该阶段成绩合格者中,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考试的人选。

  第二阶段:岗位能力测试

  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个人素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人际沟通、应急反应等工作能力。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考试。在该阶段成绩合格者中,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第三阶段考试的人选。

  第三阶段: 操作能力测评与综合面试

  操作能力测评主要测试应聘者在学工一线岗位上工作时的实际操作能力;综合面试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面试评审小组人数为单数,不少于7人。第三阶段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总成绩=第一阶段成绩×30%+第二阶段成绩×20%+第三阶段成绩×50%。

  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总成绩在综合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和广东工业大学官网“人才招聘”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1.获聘人员原则上应于2023年1月10日前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正式入职手续(2023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1月10日前到岗实习,正式入职时间可推迟至2023年8月31日前)。逾期未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如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等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综合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3.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按所聘岗位兑现工资福利待遇。聘用合同执行试用期,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确定。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4.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提及的“以上”均包含本数。

  5.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进入下一阶段考试名单、聘用结果等信息,均在同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和我校官网“人才招聘”栏公布,请应聘者随时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9322792(人事处)

  监督电话:020-39322692(纪检监察室、纪委办公室)

  

       附件:1.广东工业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第二批辅导员岗位表.pdf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3.广东工业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第二批辅导员信息采集表.xlsx

  广东工业大学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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