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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医科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2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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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医科大学的前身为中山医学院湛江分院,创建于1958年。60 多年来,学校历经湛江医学院、广东医学院、广东医科大学的变迁沿革,实现了办学格局从单科性向以医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转变,是省属重点大学。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临床医学),硕士学位授一级学科6个(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生物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医学技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个(临床医学、公共卫生、药学)。有省级重点学科7个(省级攀峰重点学科1个、省级优势重点学科2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4个),珠江学者岗位计划设岗学科5个。

  学校现有湛江、东莞两个校区,总面积近1900亩。开设33个本科专业,覆盖医学、理学、工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7大学科门类,面向全国 26 省和港澳台地区招生,全日制在校学生2.3万人,已形成“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

  为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22人。同时,学校常年招聘应届博士毕业生,具体学科专业及要求见广东医科大学主页http://www.gdmu.edu.cn“人才招聘”专栏。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享受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广东医科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表》。其中辅导员岗位要求在校期间应担任过以下主要学生干部之一:

  (1)曾担任班级主要班委职务(须由院系出具证明);

  (2)曾担任学校或院系团委副部长以上职务(须由学校团委或院系出具证明);

  (3)曾担任学校或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副部长以上职务、学校社联副主席以上职务(须由学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处)或院系出具证明);

  (4)曾担任学生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须院系党委出具证明)。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薪酬待遇按国家及学校政策规定执行。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14日10:00止。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邮件主题及附件名称请按“应聘岗位代码+姓名+毕业专业名称”的格式命名。报名邮箱:gdmurscrsk@163.com

  应聘人员因报名资料不齐(或不按要求填写报名材料)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无效报名,不予受理。报名材料要求如下: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粘贴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

  2.《广东医科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3)

  3.所有佐证材料须严格按照下列顺序整理成一个PDF文档作为附件提交:

  (1)身份证正反面;

  (2)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大学本科起各个学习阶段的,国境内尚未毕业的2021届应届毕业生提交有院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生证;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交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以相近专业报考者,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须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境外留学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国内相近专业报考的,还须提供上述材料的中文译件。

  (4)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将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招聘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或相关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如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该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国内应届毕业生应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拟聘资格。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截止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本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凡与本单位在岗教职工(不含离退休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报名时务必在报名表中声明。

  7.有关招聘笔试、面试等事项及考试成绩、进入下一阶段考试名单、聘用结果等信息,请应聘者密切关注人才招聘-广东医科大学https://www.gdmu.edu.cn/rczp1.htm 并保持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请考生报考前认真查看岗位条件,严格按招聘条件报考。

  面试前学校将对笔试入围考生资格审查。不按规定提供资料者,视为放弃应聘。对于审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及条件、报名材料有不实或复审材料不齐等,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学校可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到低递补面试人选。

  六、考试

  (一)笔试

  笔试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公共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整数。学校将于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广东医科大学主页的“人才招聘”专栏公布笔试成绩和面试通知。

  (二)面试

  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之比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1.专任教师岗位面试采用专业课试讲+专业提问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由用人单位统一通知指定,并通过专业提问对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教学能力等方面考核。

  2.其他专技岗位面试采取实操+专业提问的方式进行,考核应聘人员实验操作、仪器使用及教学辅助能力等。

  3.辅导员岗位面试分为岗位能力测试、综合能力测试两科,面试成绩按100分(岗位能力测试100分×50%+综合能力测试100分×50%)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1)岗位能力测试

  用人单位成立考核小组对应聘者进行岗位能力测试。主要考核应聘者岗位技能以及管理能力。

  (2)综合能力测试

  学校成立考评小组,对应聘者的综合能力进行测试。根据应聘者的组织协调能力、事件应对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进行面试。

  (三)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所有岗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成绩仍相同的,原则上须加试。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等规定严格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和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广东医科大学主页的“人才招聘”专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无特殊原因,未按规定提交齐备的入职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

  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个人自愿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等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缺额的,学校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如需补录,在同岗位成绩合格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十一、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0769-22896201(人事处)

  招聘监督:0769-22896227(纪检监察室)

  咨询时间:7月1日至7月14日,上午8︰30-11︰30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如仍有疑问,可发送邮件或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及是否报名成功进行确认。

  

      附件:1.广东医科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表.xls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3.广东医科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4.2021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5.党员及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样表).doc

  广东医科大学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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