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以下简称省农科院)决定集中开展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省农科院及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9名。报考人员可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s://hrss.gd.gov.cn)、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http://www.gdaas.cn)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择业期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港澳应届毕业生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非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岁。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12日24时止,过期报名无效。报名时间以电子邮箱系统发件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
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考生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招聘单位电子邮箱(详见《岗位计划表》)。邮件主题为“岗位代码+姓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否则认定为资格审核不通过。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及报名材料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材料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报名材料包括: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广东省农业科院及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3)、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均须提供)。
(2)大学起各学习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表;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另需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3)招聘岗位条件有要求中国共产党党员的,请按要求提供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证明。
(4)本人彩色免冠一寸正面近照(按“本人身份证号码”方式命名)。
(5)其他体现个人业绩水平、工作能力的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请按分类标注序号及排列。未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或提交材料不齐全者,则认定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3.考生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考生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1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
4.今年的应届毕业生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授权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如已通过考试,取消录用资格。
5.国有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名,在资格复审时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6.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考生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打印准考证。
在笔试前3天以电子邮件(考生报名所留邮箱)方式给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发放准考证,请考生及时关注笔试公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六、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各招聘用人单位自行组织。报名截止日后15个工作日内招聘用人单位将初审通过人员名单上报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人力资源部,由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在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招聘信息”栏目公布资格初审结果。
七、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相同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及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在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及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除幼儿园专任教师岗位外,所有岗位均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组织进行。幼儿园专任教师岗位的面试包括岗位技能考核和结构化面试,岗位技能考核和结构化面试各占50%。面试评审小组不少于7人且为奇数,统计面试成绩时均需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录用。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等事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人力资源部在笔试后、面试前组织进行。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经省农科院同意,招聘用人单位可在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录用。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九、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和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关于递补的说明。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由招聘单位(部门)提出申请,经省农科院同意,可在本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三)考生不按规定和时限进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或不按规定和时限提供相关考察材料、不按规定和时限提供办理录聘手续所需材料,或不按规定和时限办理正式报到手续的,均视为主动放弃录聘资格。
(四)考生应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随时关注并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或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复审面试通知、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名单、拟聘人员名单等情况。
考生应当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本公告由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监察室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请登录浏览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http://www.gdaas.cn/)“招聘信息”栏目。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0-87596239(院人力资源部)或岗位计划表中招聘用人单位的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020-87579116(院监察室)。
附件:
1.广东省农业科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3.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及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核登记表.xls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