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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2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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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广东省教育厅直属的一所以工科为主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前身是创办于1958年的广东省成人科技大学,已有60余年的办学历史。学院现有广州校区和清远校区,占地面积1138.63亩,全日制在校生约20000人。因学校办学规模扩大,需要补充增加师资力量,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139号令)等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符合广东省就业择业期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包括相应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4个岗位共14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规定;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年龄及其他条件。详见《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人员,不得报考。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薪酬待遇按国家、广东省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我校相关规定执行。如需落户,户口可落到我校广州市天河校区集体户。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1年413日09:00至2021年419 日17:00。如因相关岗位报名人数不足,需延长报名时间则另行公布。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只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报考系统(http://www.sydwzl.com/gdgzgcxysyzp)按照应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提交材料进行报名,提交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应聘人员需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及参加考试。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drsp.gov.cn)、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gpc.net.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

  2. 招聘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如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该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8月31日之前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21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者,或未能按时办理相关手续者,取消聘用资格。

  4.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在报考系统资格初审,由报考系统根据岗位所需条件进行网上审核,请考生报考前认真查看岗位条件。报名结束,学校将在门户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初审进入笔试考生名单及笔试安排有关事宜。

  六、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第一阶段:笔试

  1.笔试的组织: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笔试采取闭卷作答的形式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到达考场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

  2.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公布考生的笔试成绩。    3.查分:考生如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附件6),送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查分的范围限于: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的;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收到查分申请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成绩的,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将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公布的成绩,并通知因成绩更改受到影响的考生。
    4.确定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分岗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果成绩合格人数未达上述比例要求则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第二阶段:面试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笔试入围考生报考资格详细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复核。资格复审结果及进入面试环节的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公布。复审名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将在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另行通知。考生须自行提前准备好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材料。复审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加贴近期彩色证件照。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大学各阶段学历学位证(含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交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等证明材料。

  (4)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中共党员证明等材料。

  (5)以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即证明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6)应聘辅导员工作岗位的,学生工作经历证明须注明应聘者政治面貌(党龄)、工作职务、工作年限等,学生干部经历按模板开具。

  经资格复审确认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到低递补面试人选。

  2.面试的组织

  (1)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在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面试。

  (2)面试为职业能力测试。思政课教师岗职业能力测试采用试讲形式进行,辅导员岗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思政课教师岗为一套试题,辅导员岗为一套试题。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60分合格。

  (3)考生面试完毕后,面试评委小组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公布成绩。
    3.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采用百分制计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综合成绩作为本次公开招聘的最后录用分数,且面试成绩高于70分(含)者方可录用。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优先录取笔试分数高者)。

  七、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公布名单。体检程序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费用由学校承担。

  八、考察

  体检后,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办法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九、公示和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十、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聘用协议的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责任。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通畅。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关于递补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应聘人员放弃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以及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而出现岗位空缺的,学校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如需补录,在同岗位成绩合格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四)本公告由我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我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020-37395970(人事处)

  监督投诉电话:020-83986463(纪检监察审计室)


附件:1.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4.中共党员证明模板.docx

附件:5.证明模板(针对辅导员岗).doc

附件:6.考生查分登记表.doc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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