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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888号提案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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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竹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省尽快将摄影(摄像)行业纳入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的提案》(第20210888号)提案收悉。经综合省委组织部、省广播电视局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摄影(摄像)行业纳入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的建议

国家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均指出,在职称与职业资格密切相关的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关系,避免交叉设置,减少重复评价。我厅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深化我省各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中,均明确该职业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具体对应关系。二是自2020年度起,在全省职称评审工作通知中明确我省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具体对应关系,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在申报评审职称时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相关政策出台后,较好地解决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重复评价问题,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关于您提出的“将摄影(摄像)行业纳入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的建议,我们认为:一是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政策精神,与职称对应的是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而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和职业资格制度相关规定,摄影(摄像)行业没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属于技能人才资格范畴,不在与职称对应的范围。二是国家和省出台相关政策的目的是减少重复评价,不是将某种资格等同另一种资格使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职称)与技能人员资格在制度设计、评价内容和评价方式等各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两者对应的制度安排目前国家还没有计划。三是可以通过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贯通评价的方式,推动实现摄影(摄像)行业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2019年起,我省在工程技术领域开展了高技能人才和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评价试点,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以申报工程技术职称,通过评审后取得相应职称证书。按照国家人社部的部署,当前贯通评价范围可拓展到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多个职称系列,我厅正会同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等部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争取将摄影(摄像)行业相关技能人员资格纳入艺术系列职称评审。

关于您提及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第一版)》,属于我厅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过程性信息,我厅没有印发过该文件。

二、关于“创新职称评价方式”的建议

一直以来,我省摄影(摄像)行业人才评价的渠道是基本健全的。对于摄影(摄像)行业领域的人才,属于专业技术人员的(如电影电视摄影师等),可按照我省现行职称制度申报评审由省广播电视局组织实施的摄影(摄像)相关专业职称;属于技能人员的(如摄影测量员等),可参与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摄影类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但是,由于摄影(摄像)行业人才主要集中在非公有制单位,参与摄影(摄像)相关职称评审的人数总体较少,“体制内热、体制外冷”的现象仍存在,普及面不够广泛。

关于您提出的“创新职称评价方式”的建议,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进职称制度改革:一是出台实施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明确要优化评价方式,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综合采用考试、评审、面试答辩、实践操作等多种评价方式;健全公共服务体系,畅通非公有制组织、自由职业等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称评审通道。二是制定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1+5”政策。坚持制度全覆盖、管理全链条,从源头上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程序,优化评审服务。全力保障各类型专业技术人才平等参与职称评审。对各类型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申报评审程序、标准、办法、证书等各方面均实行“一视同仁”的政策。在制度设计上,最大限度地与传统人事档案管理脱钩;同时,健全职称申报兜底服务机制,确保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渠道畅通。

当前,按照国家部署,我厅正会同省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等部门推进我省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本次改革国家明确将摄影专业人员纳入艺术专业人员职称系列,从助理级到正高级共设置四级摄影师、三级摄影师、二级摄影师、一级摄影师等4个层次的职称。我们将充分吸收采纳您的意见建议,在改革推进中一并推动落实。

三、关于“专业摄影(摄像)人才享受相应的人才待遇”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强化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全面落实人才强省战略,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可在职称评价、落户、交通便利等方面享有相应待遇。自2014年起,在全省启动实施“广东省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简称“广东特支计划”),主要面向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宣传思想文化和教育领域,遴选支持一批本土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为服务国家和省委重大发展战略提供人才支撑。其中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和青年文化英才由省委宣传部作为实施平台,主要支持培养在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教学科研、新闻宣传、文化艺术、经营管理、国际传播等领域有精湛的学术造诣和较大影响力的领军人才和青年人才。

项目实施以来,共支持培养了近1500名高层次人才。2017年,由省摄影家协会选拔推荐的王琛同志(文化部国家一级摄影师),成功入选第四批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根据我省有关政策规定,王琛同志可享受省财政资助80万元,并可按规定申领人才优粤卡,享受在户籍办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学、社会保险、医疗服务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我们将不断优化实施“广东特支计划”等省重大人才工程,加大力度支持培养包括摄影(摄像)人才在内的宣传思想文化领域高层次人才,为文化强省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我们认为,提案相关建议很有建设性。摄影(摄像)是新闻宣传的重要表现形式,对于推动旅游、影视等行业繁荣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下来,我们将进一步优化人才评价体制机制,为包括摄影(摄像)人才在内的各类人才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一是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坚持问题导向,着重研究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科学设置评价标准条件,完善申报评审机制,实现职称评价“全覆盖、可及性、均等化”,保障广大专技人才平等参与职称评价的权利。二是完善多维度人才评价体系。继续支持各类人才平等、便捷参与职称评价,做好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评价工作。三是落实各类人才优惠政策。继续加大力度支持培养包括摄影(摄像)专业人才在内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好各项人才优惠支持政策,持续优化我省人才宜居宜业、创新创业环境,解决各类人才在粤发展后顾之忧。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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