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
民盟广东省委会提出的《关于加快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清接合片区建设的提案》(第20210404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厅会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省大力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积极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一是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2010年以来先后出台一系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并入新农保制度,提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水平;采取用地单位单列计提征地社保资金补助被征地农民个人缴费办法,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来源,实现“先保后征”、“即征即保”。广清接合片区凡涉及征地的均已按规定落实征地社保资金。二是大力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一方面,积极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推进参保扩面,城乡居保参保稳步增长。截至2020年底,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657万人,其中符合领取养老待遇899万人。另一方面,连续提高待遇标准,养老保障水平不断提高。2020年将全省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80元,同时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明确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统筹考虑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标准变化情况进行调整。广清接合片区相关人员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可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保。此外,目前我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已覆盖本省企业职工、城镇户籍人员和在本省灵活就业的人员等群体。广清接合片区相关人员符合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件的,可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我们鼓励在广清接合片区的灵活就业人员积极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指导和督促广清接合片区严格落实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制度,确保政策制度落实到位。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广清接合片区建设力度,增强广清接合片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专此函达。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4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何永生 020-8333115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