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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383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信息来源:本网原创稿 时间:202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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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人社案〔2021〕008号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383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省科技厅:

    九三学社广东省委会提出的《关于在我省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进程中切实增强科技支撑的提案》(第20210383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厅会办意见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集聚博士博士后创新型青年人才。

    一是推动博士博士后人才队伍创新发展。出台实施《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通过政策制度、培养模式、引才模式、平台载体、扶持机制和管理服务的改革创新,推动加快培养集聚一大批优秀拔尖青年人才。截至2月底,全省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77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含分站)546家、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383家,在站博士后10436人。二是大力实施博士博士后人才项目。实施广东省博士后人才引进计划,吸引世界排名前200名高校毕业的国(境)外优秀博士毕业生来粤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每人最高可获100万元资助。项目实施以来,累计引进3批次共645名博士后,吸引集聚了一大批海归优秀博士。同时,每年资助100名优秀在站博士后到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每人资助40万元,至今已累计资助176人。近期 ,我厅将会同省委组织部联合开展2021年广东省博士博士后人才专项支持计划有关工作,启动新一轮全球招揽优秀博士博士后人才来粤创新创业的热潮。

   (二)推进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机制体制改革。

    以建立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高校、科研院所人事管理体制机制为目标,坚持放管结合并重,全面深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不断赋予高校、科研院所更大的选人用人自主权,着力激发人才活力。一是深入推进高水平大学人事制度改革。以华南师范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等5所高校为试点,明确“一个加强、两个完善、五个下放”,实现岗位管理、公开招聘、薪酬分配、职称评审等22项选人用人自主。目前,试点中15项改革内容已经复制推广到全省高校。二是深入推进省科学院员额制管理试点改革。改革后,省科学院由编制管理过渡为员额管理。员额总数核定后,由省科学院自主分配、自主设置岗位、自主确定人才结构、自主引进人才,并根据市场变化、产业发展需要和自身科研条件等实际情况,自主新设、调整下属科研机构、院所岗位。三是积极引导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制定实施《关于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有关人事管理问题的意见》,通过三项机制创新,支持鼓励科研人员携带项目成果到企业开展创新创业或离岗创办企业。目前,我省已有1800余名科技人才在智能设备管控、机器人、生物科技等领域开展“双创”,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才作用。

    一是积极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专业优势。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搭建网上招聘、在线面试服务等平台,创新服务方式和产品、拓展服务市场。全省现存求职信息总量共4.69亿条,新增入库求职信息共6800万条,全年网络招聘服务发布岗位包括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共2.93亿条。二是大力发展人力资源高级寻访(猎头)业务。加大专业化机构培育力度,支持开拓猎头等高端业态,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各类人才库,利用专业优势,在为用人单位推荐、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过程中发挥直接、关键作用。目前,我省开展人力资源高级寻访(猎头)服务的机构366家,占机构总数的10.9%;猎头服务委托推荐岗位数共48.9万个,成功推荐人才共26.75万人。三是合理引导人力资源有序流动。编制粤港澳大湾区(内地)急需紧缺人才(2020年)目录,目录覆盖7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18个重点产业,涵盖57720个急需紧缺人才岗位,涉及316类岗位和403类专业,为湾区内规上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配置人力资源提供参考。

   (四)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机制。

    深入实施人才优粤卡制度,为符合条件的归国人员和外籍高层次人才等发放“人才优粤卡”,截止目前,累计为3221人发放优粤卡,其中外籍560人。持卡人可享受当地居民待遇,在出入境、落户、子女入学、交通便利等14个方面享受“一站式”便利服务。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实施税优政策,符合条件人群在珠三角九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应纳税所得额15%计算的税额部分,由珠三角九市人民政府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2020年12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财政厅、省科学技术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下发《关于继续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粤财税〔2020〕29号),将该税优政策执行时限延续至2023的12月31日。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按照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强化博士和博士后培养支持力度,优化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大力推进广东省博士博士后人才专项支持计划,组织实施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加快博士博士后平台建设,促进创新成果转化,为集聚青年博士博士后人才来粤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环境。

    二是进一步深化“三高一新”人事管理体制改革。聚焦高水平大学、高水平医院、高水平技师学院和创新型科研机构,以章程和权限清单为抓手,充分赋予事业单位岗位任职条件、职称评审标准、选人用人方式、绩效工资总量、考核奖惩机制等自主管理权,以体制机制变革释放队伍活力和创造力。深化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机制改革,充分激发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科技创新活力和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激情,充分发挥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的示范引导作用。

   三是指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用人单位提供更高标准、更专业化的服务,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跨越式发展。加大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落户力度,创新政策措施,强化激励保障,更好地吸引国内外高层次人才融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专此函达。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3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  洋,020-83137872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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