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
吴占求委员提出的《关于儿童福利机构区域性集中供养的提案》(第20210381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我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高度重视各类困难群体包括残疾人员的就业工作,着力加强就业援助服务,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帮助他们实现就业。对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推荐就业、补贴申请等公共就业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分级服务。对有培训意愿的,组织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对有创业能力和创业意愿的,为其提供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并按规定落实创业相关补贴;对年龄偏大、身体残疾等原因造成就业特别困难的人员,开展个性化的“一人一策”兜底援助,优先推荐在公益性岗位就业。2020年,我厅联合省残联印发《关于做好新冠疫情期间支持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稳定发展及复工复训有关工作的通知》,通过失业保险返还、阶段性减免社保缴费等措施,帮助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渡过难关,为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正常服务提供切实支持。
提案关于“做好残疾儿童成年后的安置链接”的建议,我们认为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加强与残联组织的协同配合,不断完善残疾人就业政策措施,推动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促进用人单位吸纳残疾人就业,鼓励开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建议请省残联牵头研究进一步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作用,加大对残疾人就业的支持力度。
专此函达。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3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美玲;020-83194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