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 > 提案办理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050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21-03-26
分享:
字体: [大] [中] [小]

〔A类〕

粤人社案〔2021〕   号


省卫生健康委:

  民革广东省委会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中医治未病工作,助力健康广东建设的提案》(第20210050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我厅向来高度重视和支持包括中医药专业技术人才在内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问题,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能作用,以人才评价为抓手,积极推动中医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专业化、职业化。

  一、优化评价机制,加大中医药专技人才政策支持。一是深化中医药专技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出台《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涵盖临床实践、科研带教、公共卫生服务等要素的医疗卫生人才职称评价标准。会同省卫生健康委,出台实施《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基层中医卫生技术人员实行单独评审,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取消论文和课题的限制性规定,重点考核职业素养、临床能力和实践经验。将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至广州、深圳、东莞。将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限下放至全省医学类高等院校,在广东药科大学、广州医科大学、广东医科大学等单位开展学校附属医院职称自主评审试点,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在人才评价中的主导作用。近三年,职称评审通过中医专业的高级职称人员近2000人,约占卫生系列评审通过总数的10%。二是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2018年底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人才分类评价标准,推进人才分类评价“放管服”改革,将卫生人才作为重要的人才评价领域提出针对性评价措施,抓好中医药等重点领域人才评价取得明显成效。推动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专技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粤厅字〔2019〕71号),对推进提升医疗卫生人才素质专门作出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向我省全部高水平医院重点建设医院下放正高级职称评审权。进一步创新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机制,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核心标准,加强对专业技术工作实绩的考察。

   二、合理提高公立中医院从业人员薪酬待遇,建立相关激励保障制度。支持各级中医医疗机构建立完善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水平合理增长机制。先后印发了《广东省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10〕225号)、《广东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11〕262号),积极推进公立医院实施绩效工资工作。从2017年起,根据国家部署,逐步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并选取省第二人民医院、东莞市人民医院作为国家有关部门的直接联系点,开展国家方案的验证试点。一是落实“两个允许”薪酬政策。国家对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提出“两个允许”政策,即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公立中医院可对照执行;二是适当核增绩效工资总量。参照当地公立医院绩效工资平均水平核定中医院的绩效工资总量,同时,对属于重点或基础科研以及业绩突出受到表彰的单位,可另外适当核增绩效工资总量。对全国名老中医、广东省名老中医、省级以上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主持人等高层次人才,绩效工资实行单列管理。三是支持公立中医院进一步探索搞活内部分配。允许在核定的总量内自主确定内部绩效分配办法,加大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比,并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贡献突出的医务人员倾斜。允许医院结合治未病需要及工作特点,加大对相关紧缺人才的待遇倾斜等。四是建全员工合法权益保障机制。支持各级各地主管部门加强中医建设,对签订劳动合同的医疗人员明确应协商确定工资水平,并依法享受最低工资保障、社会保险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合法权益。

  我厅认为,本提案很有建设性。下一步,我们将联合贵单位、省中医药管理局着重研究解决在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有关在现有职称体系中增设新专业等实际问题,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让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共享改革成果。同时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要求,按照国家《全面深化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精神及“两个允许”原则,科学设计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结合中医药特点及实际,研究适当核增公立中医院绩效工资总量办法,鼓励医院在内部分配时适当向治未病人员倾斜,及时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改革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专此函达。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3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梁凤冰,020-8313394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