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粤人社案〔2021〕24号
省教育厅:
民进广东省委会提出的《关于加快提升我省教师在线教学能力的提案》(第20210016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职称制度是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管理的基本制度,对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具有重要的牵引作用。近年来,我省按照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总体部署,不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基本构建起新时代人才评价体系,人才发展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规模、结构、质量不断优化提升,专业技术人才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一是推动出台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2017年,推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7〕52号),推进职称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发展。《意见》是新时代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是我省近年来分系列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的根本遵循,主要包括健全职称政策体系、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方式、优化职称管理服务和加强职称评审监督等五个方面内容。《意见》明确提出,“对教师人才,要把教书育人作为教师评价核心,建立以政治素养、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为主的教师职称评价标准”。
二是制定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1+5”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称评审管理规定,出台《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粤人社规〔2020〕33号)综合性职称制度改革政策文件,进一步规范我省职称评审程序,加强评审管理,强化评审服务,保证评审质量,确保职称评审公平、公开、公正。
三是深入推进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按照国家分系列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部署,根据教师的岗位类型和职业特点,先后出台我省中小学、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改革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和工学结合的教学改革实绩以及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课题项目等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将教研报告、教案、发明专利、参与教学标准和人才培养方案开发成果、参与学校专业建设、参与实训基地建设、指导学生实习成果、指导学生或本人参加职业技能竞赛或教学竞赛成绩、参与行业标准研发成果等作为教师评价条件。
我们认为,提案相关建议很有建设性。下一步,按照国家部署,坚持用“系统性、前瞻性、科学性”的思维统筹谋篇布局,扎实推进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继续会同省教育厅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关心关爱教师的各项政策措施,抓好教师人才队伍建设,为广大教师职业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专此函达。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4月1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淦,020-8313394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