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粤人社案〔2021〕48号
珠海市政府:
李从正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支持粤澳合作高科技企业在湾区(横琴)发展政策的提案》(第20210245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行动方案》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有关安排,破解粤港澳三地人才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提升我省人才队伍的规模、结构和质量,为广东全面走在全国前列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一、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和港澳职业资格认可
完善港澳专业人才职称申报评审机制,建立港澳专业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推进多领域粤港澳大湾区职业资格认可,为港澳专业人才在大湾区内地便利执业和创新创业提供便利。一是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0〕142号),对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工作的港澳专业人才申报评审职称作出专门部署,港澳专业人才取得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后首次申报评审职称,从事本专业对口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定年限,符合评价标准条件的可直接申报正、副高级职称,并明确其在港澳或国外工作期间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作为有效工作经历,取得的业绩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等,可作为有效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二是出台《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的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19〕38号),鼓励支持港澳专业人才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考试,试行港澳导游在横琴自贸试验片区认定执业,促进港澳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来粤执业,拓宽建筑领域专业资格互认,推进港澳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加大律师专业服务开放力度,推进港澳注册会计师在大湾区内地便利执业,支持港澳社会工作者在粤从事专业服务,支持港澳专利代理专业人才备案执业等。
二、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机制
我省设立省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整合人社、教育、公安等相关部门服务职能,打造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设立34个分窗口,并在广州南沙区、江门市、佛山市挂牌设立首批大湾区国际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营造更优人才发展环境,吸引大量顶尖人才来粤创新创业。深入实施人才优粤卡制度,持卡人可享受当地居民待遇,在出入境、落户、子女入学、住房保障等14个方面享受“一站式”便利服务,并实行“无纸化”“零跑腿”申办优粤卡。将澳门高层次人才纳入服务对象,并给予政策倾斜,放宽优粤卡申领条件。目前累计为3240名高层次人才发放优粤卡,其中澳门人才26人。
三、实施高端紧缺人才税收优惠政策
2019年6月,我省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粤财税〔2019〕2号),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在珠三角9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由珠三角9市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我厅积极配合省财政厅贯彻落实税优政策:一是指导珠三角9市全面完成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申报、受理和补贴发放。至申报期截止,湾区内地9市已全部根据当地实际制定紧缺人才具体认定标准并全部予以备案。二是经省政府同意,与省财政厅等4部门联合出台《关于继续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粤财税〔2020〕29号),将优惠政策延续实施至2023年,并进一步优化经办流程。
四、加大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培养力度
近年来我省加快培养博士博士后等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出台《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发展的意见》,培育青年博士后人才。一是进一步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博士后科研创新平台建设,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2020年,在横琴新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增设珠海澳大科技研究院等9家分站,截至2021年2月底,珠海市横琴新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总站下设14家分站。2020年11月,在珠海横琴创建了“广东省博士博士后创新(横琴)示范中心。二是以“国际化”、“高质量”为方向,重点吸引外向型人才。承办“中国博士后科技服务团(广东珠海行)”活动,承办“中外博士后制度研讨会”、“博新计划”创新创业峰会等一批高规格、高质量大会,吸引了600多名海内外博士后人才聚集横琴,加强琴澳沟通交流,让博士后人才更加深入横琴,充分了解横琴,逐渐融入横琴。
我们认为相关建议很有建设性。下来,我们将继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部署,落实好对港澳台各项优惠支持政策,持续优化我省人才宜居宜业、创新创业环境,解决各类人才在粤发展后顾之忧。
专此函达。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4月3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淦,020-8313394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