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龙建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全面二孩政策背景下减少女性就业歧视的提案》(第20200149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特别是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以来,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高度重视女性劳动者就业提升、权益保护等问题,采取多项措施,促进女性公平就业,为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和人口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一是切实保障妇女公平就业权。严格落实《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对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反对性别歧视的明确规定。全省各级人社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保障妇女权益法规政策,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开展咨询活动、送法进厂、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强化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顿,积极做好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工作,严厉查处就业性别歧视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研究和出台具体有效的促进就业机会公平政策措施。二是保障“三期”妇女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好贯彻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女职工产假等休息休假相关工作,制定出台具体贯彻文件,指导用人单位建立职工休息休假管理制度。切实保障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产假、哺乳假、看护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正常发放。凡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事业单位女工作人员,其休产假和奖励假期间的工资全额发放,哺乳假期间工资按一定比例计发。事业单位男工作人员其配偶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男方请看护假期间的工资全额发放。促进女性就业创业,保障女性就业权益。三是加大就业创业服务。积极推行“杂工市场”“大嫂工作坊””“村民车间”等就业模式,开发适合女性就业的社区家政服务岗位,促进妇女就地就近就业。组织举办以妇女就业为主题的专场招聘会,多渠道收集适合城乡妇女就业的优质岗位。支持妇女创业,按每人一万元的标准资助女性初创企业经营者参加高层次培训并跟进服务。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将女职工劳动保护纳入劳动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重点查处在女职工孕产期、哺乳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强迫女职工超时、超强度劳动等违反休息休假规定的行为。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建立由人社、工会、妇联三家建立省级部门联合约谈工作机制,对涉嫌在招聘环节实施就业性别歧视的用人单位开展联合约谈,进行调查、调解,依法纠正就业性别歧视行为,并对拒不接受约谈和纠正的企业进行查处和曝光。加强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各类招聘会的管理,严格实施招聘信息发布审核,确保不含就业性别歧视内容。
下一步,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根据我省人口和经济发展形势,认真贯彻落实支持全面二孩和促进妇女就业的各项政策。一是为女性劳动者提供全方位的就业服务。依托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为女性失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技能培训、补贴发放等就业创业服务,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促进女性劳动者实现更加充分就业。二是加强宣传,指导企业依法建立健全休息休假制度。进一步加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企业依法建立规范的休息休假管理制度,保障女职工休息休假权利。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女职工基本权益。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快速处理与女职工劳动保护有关的举报投诉案件。不断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和书面检查力度,适时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规范企业用工管理,确保女职工休息休假和劳动报酬权利。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5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纪少杰,020-8313494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省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