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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734号提案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2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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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

粤人社案〔2020〕289号

王巧云委员:

      您提出关于《关于完善“三新”经济领域劳动法律政策体系的提案》(第20200734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三新”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护,积极予以政策支持,切实维护合法权益。一是依法规范“三新”从业人员劳动关系,妥善处置劳资纠纷。起草制定灵活就业人员用工服务办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使用非全日制用工的,可以与灵活就业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订立口头协议。对未建立劳动关系的,且难以直接适用现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引导用工单位通过劳务外包、合伙、加盟和其他合作关系等形式,与灵活就业人员签订民事协议,通过协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理确定服务时间、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等基本权益。如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引导当事人双方通过人民调解组织、工会组织和行业协会等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是积极推动出台系列政策法规,引导“三新”从业人员参保2012年出台我省政策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当地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范围内,根据本人实际收入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自行申报缴费基数;2016年3月,我省出台《关于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16〕4号),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有缴费能力的城乡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养老保险;2020年2月,省政府印发的《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20〕12号)第三条专门提出要加强灵活就业从业人员用工服务管理,进一步放宽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条件。对不适用现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新就业形态人员,指导用工需求方与其协商签订协议,合理确定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安全保护等基本权益。平等保护“三新”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健全和完善劳资纠纷多元处理工作机制,引导“三新”从业人员通过协商调解方式解决争议,从源头预防和减少争议发生。在我厅门户网站开通网上举报投诉平台,实现“一点投诉、全省联动”。依法处理“三新”从业人员涉劳动关系的举报或投诉案件,及时查处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定期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工资支付、高温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专项执法检查,日常巡查中加大对“三新”从业人员较多、用工量大、劳资纠纷隐患较多的行业企业的执法检查频次。是充分发挥工会作用,保障“三新”从业人员合法权益。2019年,省总工会成立了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吕业升同志为组长的调研组,以珠三角九市为重点区域,以货车司机、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网约送餐员等为重点群体,深入走访调研“三新”领域从业情况,以此为基础制定我省“三新”重点职工群体建会入会和维权服务工作意见。进一步推进“三新”领域建会入会工作,建立党委领导下的齐抓共推建会工作格局,创新建会机制和入会方式,用好“三个一批”建设经验,切实提高“三新”领域服务水平。坚持以职工需求为导向开展“三新”领域务工人员维权服务工作,加强“三新”领域人才培养、技能培训和维权机制建设,开展“三新”从业人员在医疗、子女就学、购物、文化体育活动等方面普惠性服务。是加强“三新”经济领调查研究。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与省法院共同出台《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若干意见》(粤高法发〔2018〕2号),就网络平台经营者与相关从业人员之间的用工关系性质等问题予以明确。同时,正积极推进与中国劳动保障研究所等第三方科研机构合作开展的“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研究”专项课题研究,积极研究新业态劳动者在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问题,为完善政策标准提供理论支撑,做好有关政策储备。

      我厅认为,本提案很有建设性。下一步,我们将结合经济和新技术的发展形势,重点做好“三新”从业人员权益保护工作:制定出台我省灵活就业人员用工服务办法,进一步完善就业服务和政策支持,促进“三新”领域就业蓬勃发展。二是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0〕12号)要求,进一步研究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相关政策。做好“三新”从业人员的参保缴费、关系转移、待遇发放以及持续工伤保险参保扩面等工作,积极引导“三新”从业人员参与社会保险,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三是定期开展专项或联合执法检查,在日常巡查中加大对“三新”领域行业企业的执法检查频次,推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三新”劳动用工领域严重违法行为纳入企业社会信用记录,并将欠薪违法“三新”领域企业和个人纳入欠薪“黑名单”,每季度对社会公布,切实维护“三新”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密切关注和研究“三新”经济领域从业人员新情况、新问题。开展新业态用工权益问题研究。会同人民法院等部门,统一裁审标准,做好相关争议处理工作。五是充分发挥工会作用,最大限度吸纳“三新”职工到工会中,做好维权服务工作。整合各方资源,加强“三新”从业人员人才培养和技能培训,联合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提高“三新”从业人员维权意识和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水平。积极推动制定完善“三新”经济领域劳动法律政策,从源头上维护“三新”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5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柯烁荣,020-8333410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省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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