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粤人社案〔2020〕284号
任安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对中年失业人员加强精准帮扶的提案》(第20200955号)收悉。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厅对失业人员和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高度重视,近年来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和就业援助力度,促进他们就业再就业。2019年全省失业人员再就业55.13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3.89万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2.5%和138.9%。中年失业群体属于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中的主要群体,是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就业帮扶的重点对象。2019年11月份以来,为进一步做好中年失业群体再就业工作,我厅召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并专门制定出台精准帮扶中年失业群体再就业工作方案,在全省部署实施,截至今年4月底,全省共帮扶失业人员再就业17.52万人(其中中年失业人员再就业6.98万人,约占40%)。主要做法:
(一)实施专项行动,健全实名台账。通过数据比对、信息共享、走访摸查、便民登记等方式,摸查掌握中年失业群体的年龄、学历、技能、培训意愿、就业需求等要素,建立实名台账。近期(指2019年11月至今年4月底,下同)全省各地摸清并完善中年失业人员信息台账18.36万人。一是实施社保数据筛查行动,对单位停保、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等社保数据进行分析,将其中的中年失业人员信息纳入台账管理。二是实施跨部门信息对接行动,加强与民政、残联、工会、妇联等部门单位的沟通联系,主动采集筛选新增低保、残疾人、失业职工、妇女等中年群体信息。三是实施入户走访摸查行动,发挥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作用,组织开展入户调查,掌握辖区内中年失业人员情况。四是实施网上便民登记行动,在全省全面推行失业登记网上申请办理,扩大登记渠道,提高服务效率。
(二)开展分类培训,促进就业创业。根据中年失业群体的特点和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举办中短期、基础性培训,提升他们的就业创业能力,近期全省各地组织中年失业人员参加各类培训3880人。一是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面向有技能的中年失业群体,以实施“南粤家政”“粤菜师傅”等重大惠民工程为抓手,举办居家服务、养老护理、烹饪技术等中短期基础性岗前培训。二是开展实用性技术培训。重点面向无技能的中年失业群体,以实施“农村电商”工程为契机,组织开展农产品种养、加工、运输等门槛较低、容易掌握、方便灵活就业的实用技能培训。三是开展创业专项培训。组织有创业意愿和基本创业条件的中年失业人员开展创业能力提升培训,帮助提升创业成功率。
(三)加强信息对接,促进供求匹配。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等就业服务活动,多形式举办招聘会,搭建供求对接平台,近期全省各地累计举办线上线下各类招聘会2700多场。一方面,坚持灵活招聘与网络招聘相结合。针对中年失业人员的就业特点,各地灵活组织开展贴近社区、贴近农村的小型招聘会,春节后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大力度举办网络招聘活动。另一方面,坚持信息集中发布与“点对点”推送相结合。广泛收集适合中年失业人员的岗位信息,并通过各级人社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开发布,同时通过电话、手机短信息、派发传单等多种方式主动开展精准推送。
(四)实施分级帮扶,提升服务效果。根据中年失业人员的实际情况和就业困难程度,分类启动Ⅰ级、Ⅱ级、Ⅲ级就业帮扶,提供有针对性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并落实相关政策补贴。在中年失业人员未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之前,对其实施Ⅰ级就业帮扶,提供一次政策宣讲、一次就业指导、一次岗位推荐的基础援助。中年失业人员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对其实施Ⅱ级就业帮扶,在提供基础援助的基础上,再提供三个以上岗位信息,并按规定落实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对有培训意愿的,组织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对有创业能力和创业意愿的,为其提供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并按规定落实一次性创业资助、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扶持政策。对年龄偏大、身体残疾等原因造成就业特别困难的中年失业人员,实施Ⅲ级就业帮扶,开展个性化的“一人一策”援助服务,优先推荐在公益性岗位就业。
(五)完善帮扶政策,做好兜底安置。不断完善失业人员就业帮扶政策,对就业困难的中年失业人员加强就业扶持,实施兜底安置,近期全省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中年失业人员就业共1835人。一方面,加大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力度。2019年4月我厅出台广东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认定对象范围。对于中年失业人员来说,只要满足以下12种情形之一的,均可按规定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属于“4050”人员、属于残疾人员、属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属于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属于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人员、属于失地农民、属于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属于戒毒康复人员、属于刑满释放人员、属于精神障碍康复人员、属于退役士兵、属于需赡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同时,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积极采取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委托街道(乡镇)审核认定、网上办理、手机APP办理等便民举措,对能依托管理信息系统或与相关单位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可获得个人信息资料的,不再要求提供纸质资料。另一方面,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2020年4月我厅联合省财政厅出台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将基层非营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政府及其部门行使公共管理职能设置的协管岗位(包括道路交通、治安巡防、市政管理、公共环境卫生等岗位)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后勤保障岗位等列入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和补贴范围。针对素质偏低、身体残疾等自身原因造成就业困难的中年失业人员,优先倾斜安排在公益性岗位就业,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
(六)强化宣传引导,推动政策落实。梳理发布就业创业政策清单和服务清单以及就业失业登记等就业服务指引,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渠道广泛宣传,提高中年失业群体对政策服务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一是组织开展“职业指导下基层”等就业创业指导和政策宣传活动,深入社区(村)为中年失业群体提供政策咨询和就业创业引导等服务,引导中年失业人员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去年“职业指导下基层”活动累计服务包括中年失业人员在内的劳动者79343人次。二是通过日常生活中容易接触到的微信公众号、公交车广告、服务大厅滚动显示屏等媒介进行政策服务宣传,并编印发放政策服务宣传资料。三是积极发挥群团组织、基层机构(平台)与中年失业人员联系多、接触广的优势,并利用“熟人圈”、“朋友圈”等渠道进行点对点、面对面宣传,提升宣传效果。
下一步,我们将以全面落实精准帮扶中年失业群体再就业工作方案为抓手,将中年失业群体作为重点帮扶群体,综合施策,全力促进中年失业群体再就业。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实施更加精准到位的宣传指导。继续发挥好传统平台和新媒介作用,并更加注重通过“熟人圈”、“朋友圈”、居(村)委等渠道开展宣传。引导用人单位转变招用工观念,给予中年失业群体更多就业机会。二是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就业服务。建立失业人员实名制台账和定期联系制度,每月至少进行1次跟踪服务。推进各项就业扶持补贴申领全流程网办。进一步放宽失业登记条件,推行“承诺制”开展失业登记。持续推进“互联网+”就业服务,多渠道搭建供求信息发布和对接平台。三是开展更加精准适合的能力培训。综合中年失业人员身体素质、文化水平、技能等级、生活条件和培训意愿等情况,积极开展分类培训和远程培训,提升就业能力和就业稳定性。进一步加强“粤菜师傅”“南粤家政”“农村电商”等重点工程技能培训工作。四是打造更加精准有效的就业载体。加大力度创办适合中年失业群体就业特点的各类社区就业安置基地。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统筹管理,推进政府各部门公益性岗位信息集中发布和向上归集,并向中年失业群体倾斜。五是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适时对各地相关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台账不健全、措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加大督促力度,推动改善我省中年群体就业状况,织牢保障网,切实保障改善民生。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5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麦钊盛,020-83364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