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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984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20-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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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人社案〔2020〕250号

  

省教育厅:

  葛春凤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落实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提案》(第20200984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指导。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指导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各级各类学校可以根据岗位需求设置招聘资格条件,采取包括笔试加面试、直接试讲、面试等多种灵活的考核方式,补充具备优秀专业素质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

  (二)不断完善职称评审政策,推动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教师队伍建设。我厅充分发挥职称“指挥棒”作用,不断完善职称评审政策,有力推动包括高校专职辅导员在内的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教师队伍建设。一是积极深化高校职称制度改革。2017年,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我省出台实施《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7〕52号),启动全省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积极推进高校教师职称放管服改革,推动构建现代大学制度相适应的教师职称制度。2017年起将高校教师评审权全面下放至高校,实行高校教师职称自主评审,省内各高校均已公布职称制度文件并组织实施自主评审。二是大力推动高校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2017年第43号令)部署,指导全省高校对专职辅导员评聘职称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注重考察工作业绩和育人实效,将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纳入专职辅导员的科研成果统计、职称评聘范围,从制度层面畅通高校专职辅导员职业晋升途径。

  (三)积极指导各技工院校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将心理健康教育始终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印发《广东省技工院校心理健康课程标准》,要求各技校上好心理健康教育课,狠抓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系规范化建设。加强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家庭情况,包括家庭经济状况、家庭结构、家族病史等,家校合作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落实班主任、辅导员“三进”(进教室、进宿舍、进班级)制度,全面了解掌握学生动态,切实做好学生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二是要求各技校统一部署开展“技工院校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班主任工作、班团队活动、校园文体活动、实习实训等活动有机结合,加强学生求职心理训练和抗挫折教育,营造关心关爱学生心理健康的良好氛围。三是指导各地各院校健全心理预警信息报告制度和心理危机排查制度,定期做好学生心理健康问题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同时,要求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队伍和心理健康辅导员队伍建设,加强心理辅导室等机构建设,保证心理健康教育有必要的活动场地。此外,印发《广东省技工院校安全工作指引(2018年版)》,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和突发危机事件处理预案等作为指引中的重要内容。

  二、下一步计划

  (一)会同省教育厅深入调研,进一步研究建立我省教育类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员绿色通道,充分释放政策红利,支持我省教育事业发展。

  (二)紧紧把握人才评价“指挥棒”的战略定位,深入实施全省高校教师职称自主评审工作,加快高校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关于“心理专业资格认证”,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不属于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由于职业资格设置、管理的事权在国家不在省,我们将适时向国家人社部反映相关情况。

  (三)继续加强技工院校的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指导,努力使校园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切实提高师生的心理抗压能力。加强与卫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强化学校有关宣传教育队伍力量,完善工作机构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抓好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工作。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4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吴非 83137823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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