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粤人社案〔2020〕196号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364号提案
会办意见的函
省教育厅:
卢晓翩委员提出的《关于以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为抓手助推乡村文化振兴的提案》(第20200364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基层文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指导。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指导基层文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基层文化站等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岗位需求设置招聘资格条件,采取包括笔试加面试、直接试讲、面试等多种灵活的考核方式,补充具备优秀专业素质的文化工作者。
(二)不断提高基层特别是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人才工资待遇。一是深入落实国家关于建立乡镇工作补贴的部署,从2015年起对包括乡村人才在内的粤东粤西粤北乡镇公职人员按月人均700元的标准发放乡镇工作补贴,派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6个月以上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可按照所在地政策规定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二是在核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时,对人才集聚的事业单位予以倾斜,适当核增绩效工资总量。对符合规定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事业单位可采取协议工资制、年薪制、项目工资、特别补贴、一次性奖励等方式灵活分配,该部分绩效工资总量单列管理,不纳入单位调控总量基数。
(三)积极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和人员培训工作。一是每年定期发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制作公需科目视频课件,公布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供包括文化艺术在内的专技术人员,登陆免费学习。二是督促省行业主管部门定期发布文化艺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并组织实施此类人员专业科目学习培训。三是组织实施文化艺术类国家级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培训,近三年,共培训文化艺术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140人。
二、下一步计划
(一)会同省文化和旅游厅深入调研,进一步研究建立我省基层文化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员绿色通道,充分释放政策红利,支持我省文化事业发展。
(二)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积极落实我省鼓励引导人才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保障乡镇工作补贴等有关待遇,优化工资结构,建立完善向基层倾斜的绩效工资制度和基本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不断提高基层人才干部队伍工资待遇水平。
(三)继续推进文化艺术类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此类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4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吴非 83137823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