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省生态环境厅:
民革广东省委会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环境设施管护体系建设的提案》(第20200142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厅会办意见如下: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部署要求,服务乡村改革发展大局,加快建立起一支能够满足农业农村发展需要的实用技能人才队伍,助推乡村振兴发展,我厅于2020年2月联合省教育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和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印发《广东省“乡村工匠”工程实施方案》(粤人社函〔2020〕38号),提出要实施“乡村工匠”培养,“乡村工匠”评价激励,“乡村工匠”就业创业,乡村工匠服务“三农”发展等四大行动任务,到2022年,全省开展乡村工匠培训培养10万人次以上,充分发挥其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的作用,直接带动30万人实现就业创业,促进农民全面发展、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推动实现我省乡村振兴。
同时,我们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改革,联合省生态环境厅出台了《广东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标准突出品德能力业绩要求,调整了论文、计算机等条件,更具科学性和针对性,为促进我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的良性发展奠定了政策基础。
我厅认为,本提案很有建设性。下一步,我厅将全力推动广东省“乡村工匠”工程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地,建立健全乡村工匠培养标准和技能评价体系,推动有关部门加强政策扶持引导,重点培养具备建筑工程要求、服务乡村的建筑管理和施工人员,支持参与以“厕所革命”、垃圾分类污水处理等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珠三角村级工业园整治,依规承建乡村小微工程,推动建设美丽宜居村、新型特色村镇。同时,进一步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加强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的能力建设,为农村环境设施管护体系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专此函达。
(联系人及电话:李淦,020-83133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