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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620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20-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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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

  张瑞华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养老产业发展的提案》(第20200620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厅会办意见如下:

  去年以来,我省大力实施全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积极推进包括“南粤家政”工程在内的十大工程项目,面向包括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在内的各类群体,依托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开展包括养老护理员、保育员等家政服务行业相关职业(工种)培训,大力开展全民职业培训,2019年,全省共组织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17万人次,使包括养老护理服务从业人在内的广大劳动者技能水平得到普遍提升。

  此外,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要求,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养老护理员”未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故不能开展相应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不能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改革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部署要求,国家正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对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人员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实现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有效衔接,满足技能人才职业能力评价需求。

  下一步,我们将在全省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积极实施“南粤家政”工程,鼓励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积极开展养老护理员等家政服务行业相关职业(工种)培训,探索养老护理技能人才与社会工作专业技术人才合作培养机制,不断推进养老护理服务行业技能人才培养。

  专此函达。


(联系人及电话:杨斌彬,020-83134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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