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省教育厅:
民进广东省委会提出的《关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基础教育协同创新发展的提案》(第20200498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厅会办意见如下:
为推进相关领域粤港澳大湾区职业资格认可,促进港澳人才在大湾区内地便利执业,2019年11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 、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38号)。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三方面:一是推进各领域粤港澳大湾区职业资格认可,促进港澳人才在大湾区内地便利执业。包括进一步加大教育领域对港澳开放力度;进一步优化港澳教师内地教师资格认定等政策措施;鼓励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参加考试和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相关工作等多项措施。二是构建全面开放的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体系。包括推进职称评价专业领域全覆盖,畅通港澳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渠道,完善港澳专业人才职称申报评审机制,建立港澳专业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三是完善粤港澳大湾区人才评价融合发展机制,促进大湾区专业人才评价融合发展,建立各部门、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我厅认为,本提案所提建议很有建设性。下一步,我厅将会同你厅,按照《实施方案》的部署,落实港澳居民在内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相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好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参加考试和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相关工作,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教师人才自由流动。
专此函达。
(联系人及电话:李淦,020-83133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