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 类〕
粤人社案〔2020〕 074 号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20200434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省教育厅:
欧阳护华委员提出的《关于尽早建立中外合作办学中冲突处理研究和指导机制的提案》(第20200434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为增强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目前有两条具体措施:一是建立了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大力支持高层次人才来我省工作,省直及中央驻穗单位引进两院院士、国家“特支计划”专家等高层次人才进入我省企事业单位不设年龄限制。对用人单位急需引进的博士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可报人社部门直接办理人才引进。对县以上人民政府确认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短缺专业人才及其需要安置的配偶可以免公开招聘直接进入事业单位。二是制定了高层次人才财政补贴。2019年,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粤财税〔2019〕2号),对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在珠三角九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由珠三角九市人民政府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具体认定标准由珠三角各市根据当地实际制定。
下一步,我们将加快推进落实《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深化人力资源服务业交流;联合省委组织部抓紧制定出台我省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的规定,营造有利于人才引进的政策和制度环境,推进优才融入我省建设发展。
专此函达。
(联系人及电话:高兴,83134952)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 4 月 7 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