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省卫生健康委:
医药卫生界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预防保健方面作用的提案》(第20201161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我厅向来高度重视和支持包括中医药专业技术人才在内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问题,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能作用,以人才评价为抓手,有效推动中医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
近年来,我厅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会同省卫生健康委,不断创新人才工作机制,有效推动队伍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一是出台实施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落实中央和省委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精神部署,推动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突出品德的首要条件,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严重缺失“一票否决”。完善职称诚信承诺机制,加大对职称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通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二是实施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改革。2016年12月,联合省卫生健康委出台《进一步改革完善我省基层卫生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规〔2016〕14号),根据广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运作特点,针对基层医疗人才“引不进、用不好、留不住”问题精准施策,对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实行单独评审、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三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和打造创新人才高地行动方案精神,推动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专技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粤厅字〔2019〕71号),对推进提升医疗卫生人才素质专门作出部署。四是自2019年起对卫生系列职称评审进行创新改革。根据卫生健康行业发展需要,增设卫生管理研究、临床医学研究、卫生信息等3个专业和恢复临床营养专业高级职称评审。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向我省全部高水平医院重点建设医院下放正高级职称评审权。进一步创新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机制,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核心标准,加强对专业技术工作实绩的考察。
我厅认为,本提案很有建设性。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开展专题调研,着重研究解决在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有关在现有职称体系中增设新专业等实际问题,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让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共享改革成果。
专此函达。
(联系人及电话:李淦,020-83133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