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省科技厅:
黄斌委员提出的《关于着力推动中医药科技创新发展的提案 》(第20200348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我厅高度重视和支持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人才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人才队伍规模不断扩大,结构不断优化,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为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
充分发挥职称杠杆作用,推动中医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深化中医药专技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出台《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涵盖临床实践、科研带教、公共卫生服务等要素的医疗卫生人才职称评价标准。二是实施深化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改革,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运作特点,对基层中医卫生技术人员实行单独评审,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重点考核职业素养、临床能力和实践经验,取消论文和课题的限制性规定,推动提升基层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三是大力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将卫生、医药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至广州、深圳。将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限下放至全省医学类高等院校,在广州中医药大学、广东药科大学、广州医科大学、广东医科大学等单位开展自主评审试点,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在人才评价中的主导作用。
按照国家分系列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当前国家正在研究制定深化卫生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我们将结合自身职责,紧紧把握人才评价“指挥棒”的战略定位,推进我省卫生职称制度改革时,会同省卫生健康委,根据国家的政策框架和职称基本标准,按照分类评价要求,制定更科学、更契合中医人才实际的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加强对中医药的临床疗效等指标的考核,突出各项考核指标的中医药特点,更好发挥职称杠杆作用推动中医人才队伍建设。
专此函达。
(联系人及电话:梁凤冰,83133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