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粤人社案〔2020〕186号
省教育厅:
民盟广东省委会提出的《关于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发展的提案》(第20200179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厅会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厅积极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工作部署,推动粤港澳三地职业教育合作发展,通过搭建平台,创新举措,为粤港澳大湾区提供高质量的人力资源供给。
一、深化我省技工教育与港澳职业教育合作
(一)开展技工教育师资培训合作交流。推动大湾区技工院校与港澳职业教育开展师资交流,积极选派我省技工院校教学管理人员和专业教师赴香港培训,2011年以来共有309名优秀教师赴香港学习职业教育先进管理理念、教学方法和专业技能,建立粤港澳职业院校师资培训交流机制。
(二)推进技能人才培训合作。为培养适应粤港澳大湾区发展需求、符合新时代新产业新技术要求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我省技工院校凭借制造业相关专业发展较为成熟的优势,积极面向香港、澳门开展制造业技能人才培养,目前已为港澳地区青年技术员举办西门子PLC工业控制系统、空调制冷等技能人才培训约达210人次。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还与澳门工会联合总会青年委员会合作举办澳门青年职人全国核心能力认证指导师培训班,培养符合澳门特别行政区产业发展所需的核心能力指导师。
(三)开展技能竞赛交流合作。我省技工院校连续多年参加自1999年起由广州、香港、澳门、成都四地人社、劳动培训部门合办的“穗港澳蓉青年技能竞赛”,四地青年同场竞技,有效推动了粤港澳三地青少年技能人才的交流。开展世界技能大赛项目邀请赛,广东省轻工技师学院邀请香港、澳门专家和选手参加华语区商品展示技术项目友谊赛,粤港澳青少年选手通过友谊赛开展技能切磋和交流,增进友谊,增进技能实力。肇庆市技师学院承办以“粤菜师傅”为主题的粤港澳大湾区(肇庆)旅游美食节嘉年华暨青年厨艺教学经验交流会,粤港澳三地名厨、烹饪从业人员、学院烹调专业师生同台竞技、展示,增进三地饮食界青年的交流互动,推动三地餐饮业及旅游业的发展。
(四)拓展多形式交流合作。我省技工院校积极拓展与港澳交流合作渠道,创新交流合作形式。香港中华电力有限公司中电学院与广州市机电技师学院、广州市公用事业技师学院分别缔结“姊妹校”,共同推进穗港两地在电力和机电技术领域的人才培养、师生交流、学历衔接及课程互认等方面的合作,探索打造穗港电力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交流优质平台。深圳技师学院与香港珠宝学院签署合作协议,引进香港珠宝学院翡翠鉴定、分级及评估证书课程体系,共育该行业高水平技能人才。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与香港物流商会共同举办粤港澳大湾区物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交流活动,粤港澳大湾区创新物流科技协作交流团25家物流及相关企业、院校参加交流,共促粤港物流行业技能人才培养。
二、开展粤港澳职业资格互认工作
目前开展的粤港澳职业资格互认工作主要有“一试多证”和“粤方先认”两种形式:
(一)“一试多证”形式。在港澳地区推行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的基础上,与港澳地区合作机构共同组建互融互通互认的考核模式,实现考生通过一次考试可同时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香港专业能力评估证书、澳门职业技能证明书,以及国际权威认证证书等多个证书。澳门劳工事务局自今年1月起对通过美容师“一试三证”的内地和香港居民配发澳门职业能力证明文件,目前已有243名内地居民通过一次考试获取粤港澳三地及国际四个证书,通过粤港澳三地及国际职业技能证书的互认,共同促进了粤港澳大湾区内从业人员技术水平的互通和接轨。截至2019年底,粤港澳三地组织了140批次、约3700多人次参加“一试多证”考试,2800多人合格。
(二)“粤方先认”形式。粤港澳三地在技能人才互惠互利以及职业资格互认工作上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近年来我厅以单边认可带动双向互认,先后出台了广东省认定澳门职业技能证明书职业能力第一批、第二批目录清单以及认定香港专业能力评估证书职业能力第一批目录清单,认定澳门职业技能证明书23个职业(工种)、49个等级以及香港专业能力评估证书3个职业(工种)、5个等级持证人的职业能力与持有相同类别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相当。
三、推动实施粤港澳专业资格互认工作
(一)做好内地职业资格与港澳专业资格互认工作。按照国家部署安排,落实建筑领域6项职业资格与香港专业资格互认工作,全国共互认1600多名专业技术人才,近200名香港专业人士取得国家职业资格后在粤注册执业。
(二)在省级事权范围积极推动港澳人才在湾区内地便利执业。前海实施为香港专业服务人才提供服务试点,对于取得注册税务师、会计师、律师、社会工作者、房屋经理等20项香港专业资格的人才,通过资质认可、合伙联营、项目试点、执业备案等特殊机制安排到前海执业从业,先后出台《香港注册税务师服务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暂行办法》、《香港特别行政区会计专业人士申请成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会计师事业所合伙人暂行办法》、《香港房屋经理前海执业资格认定试点方案》、《香港工程建设领域专业人士在前海合作区备案指引》等办法,开展律师合伙联营、港资工程项目试点等工作。横琴试行港澳工程建设管理新模式,积极探索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专业人员和企业在区内执业开业的措施。省委组织部牵头,会同省人社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人才管理改革的若干政策》(粤组通〔2017〕47号),以南沙、前海、横琴自贸试验片区为突破口,明确提出允许港澳金融专业人才在区内提供专业服务,在区内鼓励建筑工程类个人执业,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推进港澳相关专业人才便利执业。
(三)积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政策出台。2019年11月我厅与省教育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的实施方案》,从构建全面开放的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体系、推进各领域粤港澳大湾区职业资格认可、完善粤港澳大湾区人才评价融合发展机制等三方面,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促进粤港澳大湾区人才自由流动。如在文化旅游领域,省人社厅、省文化旅游厅印发港澳导游、领队在珠海横琴新区临时执业方案,首批60名港澳导游及领队经培训认证合格,已实现在珠海横琴新区换证便利执业。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大力推动港澳职业教育与我省技工教育开展多形式合作,鼓励我省技工院校与香港、澳门职业院校结对共建,探索开展办学合作,在师资培训、教学研讨、技能培训等方面形成交流合作长效机制。
二是积极寻求粤港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合作机遇,研究粤方获授权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机构与港澳相关机构证书在现代服务行业(如养老服务、餐饮服务等)的对接模式与可行性,为粤港澳大湾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支撑。
三是推动搭建粤港澳资格互认平台,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积极争取国家部委支持,从制度上持续推动医师、教师、律师、建筑规划师、专利代理师、注册会计师等多个行业港澳专业人才在大湾区内地便利化执业。
专此函达。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4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林亿丛,020-8318019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