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粤人社案〔2020〕80号
省民政厅:
蔡秀芬委员提出的《关于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质增效的提案》(第20200166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厅会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厅紧紧围绕养老服务业发展需求,加快养老相关领域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大力实施全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积极实施“南粤家政”工程,着力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工作取得有效进展。
一、加强养老相关领域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一是依托院校加强培养。我省技工教育紧紧围绕医养结合市场需求,加快调整专业设置,共9所技工院校开设健康服务与管理、康复保健、护理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遴选2所学校的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开展省级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给予250万元资金扶持,辐射带动全省技工院校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建设。鼓励技工院校通过与养老企业合作开办订单班、冠名班,共建健康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基地等,培养适应企业行业需求的养老相关技能人才。目前,我省共有康复保健、护理等专业在校学生1101人,开展健康养老从业人员岗位培训约4000人次。二是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贯彻落实《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粤府办〔2019〕14号),积极推进职业技能提升项目。面向各类群体,依托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开展包括养老护理员在内等家政服务行业相关职业(工种)培训。2019年,全省共组织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17.8万人次,使包括养老护理服务从业人员在内的广大劳动者技能水平得到普遍提升。
二、推进养老服务相关的专项职业能力开发。近年来,根据国务院工作部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大力开展职业资格清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养老护理员等养老服务有关职业未纳入目录,按通知要求,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目前,根据《广东省实施“南粤家政”工程促进就业工作方案》(粤人社发〔2019〕121号),为推进落实“南粤家政”工程,我厅正抓紧落实养老服务领域的专项职业能力开发工作。现已通过政府购买、公开采购方式组织专家或开发团队,正组织开发居家养老照护、老年人日常康复应用、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人认知障碍照护、老年人照护需求评估、老年患者护理等6个养老服务相关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实施“南粤家政”工程,加快推动我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行业提质增效,努力扩大从业人员队伍,为全省养老产业提供人才支持。一是加强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深入推进实施全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落实落细“南粤家政”工程,充分发挥院校、企业、社会三个培训主体积极性,重点面向养老服务等领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技能水平,努力满足社区养老提质增效需求。二是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紧贴市场需求,鼓励有条件的技工院校积极开设养老护理、老年服务管理、护理康复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支持符合条件的申报省级示范性专业,加快推进相关专业建设和课程开发,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已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技工院校深化校企合作,引入适应企业需求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标准和培养模式,培养一大批高素质的养老服务行业技能人才。三是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相关政策统一部署下,结合我省养老服务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积极鼓励各地具有行业代表性的大型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在全省推广开展养老护理员等职业(工种)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加强对地市的业务指导。
专此函达。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4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庄秀娜,020-8318254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